祭祖系列(一)祭祖行為的源起


2228 期(2007 年 5 月 6 日)
◎ 神學探索 ◎ 吳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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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祖」俗稱「拜祖先」,是華人宗教傳統中最基本亦是最根深蒂固的禮俗。傳福音時,我們必須對其源起和背後反映的宗教心理有所了解,才易於制訂相應對策,並在信息上更適切地接軌。

  古代「祭祖」一詞的意義,可從字義方面作出初步觀察。「祭者,際也。」指人神間之交接。「祭」字從「月」(肉)、從「又」(手)及從「示」(神)。表示手拿祭肉來到天神面前,向祂獻祭禮敬和接受啟示。「祭祖」與「祭天」是相對應的,不同的是將崇敬對象由「天神」轉變為「祖先」。「祖」字從「示」並從「且」。前者「示」包涵有獻祭和啟示之意;後者「且」是原始父系社會中男根崇拜的象形圖騰。

  祭祖行為的緣起,可能最先是與「驚懼」和「思慕」死者的心理有關。考古學發現石器時代洞穴中土葬屍體側,有各類石器、貝殼、榖米及魚骨等陪葬品,可以有兩種解釋:一為「宗教性」的,認為此時人類已具備有來世觀念之預設;另一是「心理性」的,認為陪葬品是對先人感情之濡慕或要將思念之情也一併埋葬。

  比較明確化的祭祖行為大概可追溯至夏朝,可能那時代才有明確的記述史料,另外亦可能那時代才將祭祖行為制度化,並對之有明確的規範。再經商、周兩代的發展,祭祖觀念及形式,基本而言可算是定型,然而隨著佛教傳入及道教興起,「幽冥世界」的構思更形豐富時,祭祖的觀念又再進一步得到演化。

  很多人演繹祭祖行為,太快便搬出了儒家「慎終追遠、崇功報德」的觀念。其實,很多宗教行為最先的起始是「心理性」的,其次是「社會性」,再其次才是「神學性」的整合與解釋。試想先民在倉頡的文字仍未造出來的情況下,那裡會有那些玄祕的「敬誠」和「孝道」觀念。所以先前提及,祭祖行為的源起是始於人類原始的宗教情操:即「驚懼」與「思慕」之心理。

  其次,從社會氏族發展可見,先民的不同生活形態與不同階段的宗教形式是有密切關連的。人類在「採集食物」及「漫遊獵食」時期,居無定所,朝不保夕,家庭關係頗為鬆散。這時期的主要宗教信仰模式是「圖騰崇拜」。然而當進入「農耕畜養」時期,生活便安定下來。部族聚居便形成村落和宗族,家庭關係亦由母系社會進入父系社會。因為農耕需要大量的勞動力,保護資產亦需要大量兵力。男性此時冒升成為社會核心。一個家族中的嫡系男性擁有一切及傳承一切。故此,這個男士去世後仍被紀念和尊崇,甚至被認為他生前既有如此大的影響力,其死後必仍有「蔭力」存留,並能充當人神間溝通的中介者。

  然而,在古代並不是人人均能祭祖,只有天子、諸候及大夫等有權位的人仕才可供奉。商代卜辭及周代金文均可見祖先神已位列天班,並有傳達吉凶信息的能力。及至兩漢,祭祖才普遍成為民間的宗教行為。

  祭祖行為能夠被深化並延續成為傳統華人的重要宗教禮俗,主要得力於後期儒家學說將之道德化和理論化。儒家的來生觀念不強,但如何解決人對現世超越的訴求呢?於是有「三不朽」之理論,認為凡是「立功」、「立德」及「立言」者均永垂千古,被人追念。這種超越其實是希圖通過自己子孫或人類歷史的無限延續,自己有限的生命便因此不限於有形軀體,能因為被歷史承載和紀念而「永恆」地存在。既是如此,「三祭」(即祭天地、祭祖先及祭聖賢),便是確立這些「人」、「物」、「事」,可以永恆地存在的方式了。祭祖儀節在這背景底下,便有了其重要性。一個傳統觀念甚深的人,若然沒有藉著信主帶來世界觀之改變和重整,便會認為祖先若得不到子孫的祭祀,便無法有永恆不朽的感覺,或是在陰間有所遺缺了。其實這些都是一個錯誤世界觀帶來的預設和假象。

  而且儒家這種「不朽」觀念實有其曖昧性成分:首先這說法與其學說的其他部分相違。例如:儒家會認為祭祖是一種報恩精神的實踐,充其量只表達了思親的道德情操,並不一定具有亡魂存在於一個精神世界的指涉。《禮記.祭義》其次儒家認為:「鬼者歸也,神者伸也。」這種說法與民間信仰之鬼神觀念又大異其趣。總而言之,儒家之「不朽學說」和「祭祀觀念」,是身不由己地為民間信仰的世界觀舖路,並與藉佛教傳入的印度宇宙圖式接軌,形成今天滿天神佛的宇宙觀。正如本文開始所題到的兩個名字所顯示,原先報本反始為目的之道德性「祭祖」行為,今天已被俗化為驚懼亡靈為目的之宗教性「拜祖先」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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