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傳統與文學創作


2202 期(2006 年 11 月 5 日)
◎ 文林 ◎ 容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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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二十世紀的五四新文化運動,有過深思明辨,都知道文化傳統不可以完全推翻。一個民族的長遠文化傳統,不可一刀切的割斷便可重新發展。對於從事文學創作的人來說,文化傳統的繼承更是不可缺少。單單學習西方的歷代文學傳統,無疑有一定的益處,但是不從文化傳統汲取養分,寫出來的作品,縱然完全能夠表現西方文學傳統的精華,也不見得有多少高超的表現能力和深厚的思想!因此,從事文學創作的人,需要常常思考文化傳統與文學創作之間,不同層次的關係和影響。

  在廿一世紀的今天,不少作家和學者仍然用心探討文化傳統與文學創作,身為基督徒作家不能坐視不理。香港城市大學中國文化研究中心與《明報月刊》,在去年六月二十一日及二十二日合辦了「文化傳統與華文創作」座談會。會中請了馬悅然、白先勇、陳映真、李歐梵、李銳、劉再復、鍾玲、李渝、梁秉鈞、黃子平十位作家或學者,「探討華文寫作的意義,其中特別關注文化傳統與當前華文創作的關係和影響,以及如何汲取古典文學的文化資源以豐富創作的內容與技巧。」(以上引文見《明報月刊》二零零五年八月號,頁三十三)綜觀《明報月刊》這一期的相關文章,實在有不少地方讓基督徒作家反省和探討。本文以「文學創作」代替「華文創作」,目的是強調在華文創作的探討以外,一定要進到更深的文學層次;不是廣泛的討論華文的運用,便可得到好的文學創作。因此,筆者作為其中一位切身參與的作家,在下文作了一連串的反省和探討。

  許多人不會為意,我們一運用漢字,就與中國文化傳統聯上某程度的關係。固然,是深是淺,或是與文化中某一宗教或思想,有多大關係,很視乎個人修養的厚薄和刻意運用的程度,其中最重要的是否融會無痕。其次,只要以白先勇那篇文章的名稱,已足以說明傳統和文學創作的關係:〈推翻了傳統以後,就能創新嗎?〉基本上,文化傳統,是拋不開、丟不掉的。「陣映真用了一個比喻來概括,說是傳統已經化入我們的血肉和靈魂」,而黃子平再進深一步,提出另一個有意義的比喻:「傳統—是我們的骨骼」。他由此引伸一個想法,「我想到『傳統』也可能會長成一種外骨骼的。它不是內在地支撐你的自由的生命,而是僵化成保護性的外殼:面溫暖而舒適,外面張牙舞爪,保護我們遠離殘酷的世界。」(〈傳統是我們的骨骼〉)

  從以上所言,我們既不能推翻了傳統後就可創新,傳統又與我們有密切的關係,在其中也可能形成一些負面的情況。我們應該如何繼承傳統?有一點非常重要,就是文化傳統一定含有糟粕。去蕪存菁,是必然的做法。不過,用甚麼方法才能做到?李銳提出一個作為現代人的做法,頗具參考價值:

  我們作為現代人,當我們說到傳統的時候,並不是說,我們要回去做一個傳統的人,而是我們要站在傳統的高度上來拿出自己的東西,來創造自己的東西。把傳統創造成一個現在的、活生生的東西,那才是對傳統的貢獻,也是一種對傳統的繼承。(〈建立現代漢語的主體性〉)

  進一步而言,在文學創作上又如何繼承?李渝提出對傳統的宏觀性汲收的問題,是重要的一點。「不是在異中求同,求那偉大的中華性,而是在同中求異,這中華性究竟啟引了怎樣不同的表現,也就是尋求自主性、獨立性、獨特性,才是創作的本質,文學的精神。」(〈創作無疆界〉)此外,梁秉鈞在〈懷想一位詩人〉一文,提到吳興華對傳統的做法,也是繼承傳統的正確做法:「他熟悉傳統,但並不是盲目崇拜傳統,是繼承傳統又把它作創造性的轉化。」至於李歐梵對傳統的看法也是擊中要害:「傳統也是不斷開創出來的,和文字一樣。」(〈混水摸魚〉)以上一切真是重要,可是我們這一代的基督徒作家是否有足夠的國文根柢,甚至對其他民族的文化傳統有深刻的掌握,再豐富自己的傳統?

  一個現實的問題,需要正視;它與以上的討論密切相關。到廿一世紀,嚴肅文學的讀者愈來愈少,而作者與讀者對中國的古老傳統不感興趣,而作者的國文根柢也愈來愈差!這一代基督徒作家應該如何面對?惟有持之以恆,急起直追!筆者知道香港有一位基督徒編輯,為了使自己的國文根柢可以保持,他每日以電郵方式與一位好友分享一首古典詩。他持之以恆,到雙鬢發白,大概有二萬首,中國文化中較好的詩,已可遍讀一次,得益可說斐然。然而作為基督徒作家,除非專注於新詩或古典詩的創作,縱然我們可以做到這樣,仍是不足夠!我只能想到,有先見之明的基督徒父母能從小培育兒女,學習中國古典文學,長年累月,潛移默化,才可挽回國文根柢愈來愈差的劣勢。真的希望有這樣的基督徒父母,神也揀選那些小孩,並且賜他們智慧,至少深刻而獨特地領會某一方面的真理。惟有這樣,我們的下一代才可有可能產生傑出的基督徒作家!

  最後,我們不能只求於下一代,本身也要反躬自省。我們應該怎樣行?當然,我們還有許多現實需要正視,不可迴避。在台灣我認識一位有心於文字工作,且得過基督教湯清文藝獎文藝創作組年獎的女牧師。她曾在電郵中跟我分享:「我多年來堅持的文字理想和負擔,除了我先生,還有幾個好友外是難以了解的,台灣的文字前景,我一直非常憂心,雖然台灣有極好的文學資源和環境,即使深具文字的理想也很難伸展(可發表的平台是很少的)。」為何如此?當然,這種情況有它獨特的原因,不是三言兩語便可解釋和探究;同樣,香港以至海外的情況也大致一樣。許多問題,畢竟需要從個人開始才能面對。筆者多年來向不少人分享作品,所得的回應,寥寥可數,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大部分的基督徒對文學創作缺少足夠的關注,無論是普通的回應,以至不同層次的全力支持,或是某一方面的切身參與。縱然有出版社願意出版一定會蝕本的文學作品,可以說是有了伯樂,但是真正的千里馬有多少?因為現在出版的文學作品不算多,而這些作品大部分都不能稱為傑作。我們只能向神多求恩典,使我們有特別的能力,寫出獨特的作品。恩典一定需要,自己也要努力,甚至格外用功,汲收古今中外的文學精華,再加上適當的繼承傳統,然後融會於自己的創作。對我來說,雖然力有不逮,但是庶可無愧!是否燃盡方休,這的確說得太盡!但是,歷代願意為神奉獻生命的人,都是用盡生命,毫不保留!我們真的是否如此?還是那一句:隨各人的領受,不可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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