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著?偏執!


2132 期(2005 年 7 月 3 日)
◎ 人間如話 ◎ 李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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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專欄作者在報上記載了這麼一宗「媽媽教子事件」。

  話說假日郊野,有個村童因無聊擺弄了些石頭,放在人家屋前大閘,阻礙屋主人出入。於是,屋主拖著孩子去找家長投訴。誰料孩子的媽媽還未弄清事情始末,便啪啪兩聲,先給孩子兩記耳光,把本來怒氣沖沖的投訴人嚇得目瞪口呆,不知所云。

  專欄作者的結論是,中國人做事太執著、太認真了,無端地把小事化成大事。

  依我看,這不叫執著,是偏執。中國人都愛面子,遭人投訴最觸及死穴,在這些家長心中,孩子闖禍就是讓自己丟臉,所以,他們的反應往往十分激烈,既不查證事件真相,也不分析行為動機,更別說輔導跟進。

  這類家長的處理手法通常有兩種極端:一是二話不說,當著投訴者面前或棒打或掌摑孩子一頓,務必令投訴者心懷內疚落荒而逃;二是跟投訴者對罵一番,徹底地維護孩子,千錯萬錯都是人家錯,自家寶貝絕對錯不了。

  這,怎算是執著,怎算是認真呢!

  執著的人往往有所堅持,即或堅持的不一定是真理,他們總也有某種信念,所以才會執著。而上述媽媽的舉動純屬洩忿,既不能教好孩子,也沒有讓孩子認清錯誤,她的潛台詞其實是:「衰仔,令我丟臉!我給你好看!」

  而認真的人處事不會這樣魯莽,他們一定把事情弄個清楚明白,然後再作處理。證實孩子錯了,認真的家長務必讓孩子承擔責任,並且老老實實給人家道歉。

  成長路上,孩子難免犯錯,家長必須提供足夠空間,讓他們從錯誤中學習。面對被投訴,只要記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就會心平氣和,坦然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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