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離婚率上升下的再思


2112 期(2005 年 2 月 13 日)
◎ 交流點 ◎ 龔立人(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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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偉亮兄的擔憂和建議,我相信很多人都會認同。然而,對於偉亮兄對離婚的詮釋,我有點保留。第一,離婚率上升不一定代表現代人不明白婚姻的意義;相反,離婚率上升可能反映現代人對愛有更高的要求。英國社會學家紀登士(Anthony Giddens)在其《親密關係的變革》(Transformation of Intimacy)一書指出在現代社會下,婚姻不再建基於社會規範,而建基於彼此間的親密。然而,親密的感覺始終是有時限性和個人性,以致當親密不再存有時,人就選擇離開婚姻。紀登士提出,在一個自由民主社會下,離婚率上升是一件不可逆轉的事,因為每一個人都可以自由地選擇。離婚的弔詭不一定因為人對親密不看重,而可能因為婚姻只有親密,沒有其他意義。就此看來,對婚姻關係的重建不可能只停在人際層面上,更牽涉社會制度和文化的重建。

  第二,我極之不認同偉亮兄將社會問題歸咎於離婚。這是對離婚者的歧視和標籤。當離婚者已承受因婚姻帶來一定的痛苦,甚至努力為著生活奔波時,偉亮兄一段話是雪上加霜。坦白說,當下的社會問題豈只從單親家庭而出?雙親家庭豈不會帶來社會問題嗎?再者,社會問題是否只從家庭而來?我們社會要做的,莫過於對單親家庭的支援,而不是將他們成為代罪羔羊。

  第三,當偉亮兄投訴傳媒對性有錯誤的渲染時,教會又是否有意或無意美化婚姻呢?例如,教會對離婚和離婚者的負面態度被視為對婚姻的尊重,但事實上,這可能反映它對婚姻的不了解。因為婚姻不可能只基於一句話「上主所配合,人不可分開」。當這話成為不可挑戰的命令時,很多信徒的婚姻只有無奈地,甚至痛苦地維持下去。我不鼓勵人離婚,離婚也沒有甚麼美好,但在兩惡擇其輕時,離婚也不是不可接受。

  除了推動不同的貞潔運動外,我盼望教會可以更積極和正面牧養離婚者,而不是暗暗地處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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