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研究發現,現代父親較常幫手做家務,而當父親的協助料理家務不但會為子女立下好榜樣,也會令妻子覺得他格外有魅力。」《明報》27.8.2003
男兒志在四方,但同一時間又要分擔家務,令人想起多年前某航空公司的廣告口號:胸懷千萬里,心事細如絲。現代男性在外面衝鋒陷陣,流血不可流淚,但回到家中又要柔情似水,這一代的男士真不容易,圍著圍裙出入廚房,幸好這時代的太太懂得欣賞做家務的丈夫;美國華盛頓州大學的格特曼說,丈夫如分擔家務,妻子會感到較輕鬆,並視伴侶協助做家務為愛的表現,以致更愛慕丈夫。
男士做家務,要衝破許多難關。首先是技術層次的能力問題,大多數男士小時候都不用做家務,不要說燒飯做菜了,連洗碗碟也欠奉,長大後自然「十指不沾陽春水」,入到廚房就「硬穚硬馬」,甚麼也做不來。其次是心理上的障礙,總是認為做家務是女性的天職,男人是不應該做的。最後一關是自我形象的問題,恐懼做家務有損大男人的威嚴,會惹來女士的譏諷。幸好現代的女性說:只要做,不要怕,我們會更加愛慕你!
「愛慕」一詞,真是可圈可點。「愛慕」(adore)比「愛」(love)高一個層次,比「喜歡」(like)高兩個層次。女士喜歡一個男士,通常是基於外在的原因,譬如他生得英俊瀟灑,又或是才高八斗,都容易贏得女士的「歡」心。但要提升到「愛」,就起碼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他要具內涵,不是「泡沫型仔」,如港產電影或電視劇的靚仔小生;二是他也要對女士的愛有正面的回應,所謂「以愛還愛」,以至女士的愛不是一廂情願的單戀。至於從「愛」再提升到「愛慕」,就更加錯綜複雜,它有著傾慕、戀慕、欽佩不已的意思。男士當然也會「愛慕」一個女士,後果是「甘拜石榴裙下」;至於女士愛慕男士呢,借用聖經創世記的說法,她也會因「戀慕丈夫」而甘願服在他的轄制下。
但廿一世紀的愛慕,竟是一幅完全不同的景象。妻子覺得丈夫格外有魅力,或者愈發愛慕他,原因在於丈夫留在家裡分擔家務。男性以後再不用飛馳電單車以逞英雄,或者浪跡江湖以贏得美人歸。好好的學門廚藝,圍著圍巾在家中餧奶湊仔罷,你的太太會覺得你「好Man」,好性感,這是最時尚的男性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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