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讓市民能聽到各種聲音


1990 期(2002 年 10 月 13 日)
◎ 交流點 ◎ 鄭順佳(中國神學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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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立法問題,的確引起不少哄動。文章說得好,傳媒擔負重任,為廿三條的立法作如實報道。傳媒最起碼的角色,是設立公開討論的平台,好讓市民聽到各種聲音,對這課題深入理解,而非在討論已先,急不及待的自我審查。

  一般而言,就政治和民生的課題,專家、學者、評論員等人投稿,雖然已經過編輯的篩選,若內容言之有物,立論基於合理理據,相信還是可以見報的。至於道德課題則作別論。

  為廿三條立法,叫人產生的憂慮是「If you are not sure, play safe」。廿三條若立法嚴厲,可以令人有如置身於利刀之下,偶一不慎,則會被迫「拋頭臚、灑熱血」。例如作為神學院教師,開課講授「拉丁美洲解放神學」會否觸犯法例?倘若「言者無心、聽者有意」,有極端的學生聽畢課後,進行某些當權者認為是顛覆的行動,講師會否因「不慎煽動」或「間接煽動」惹上官非?是否應因而「play safe」呢?可是這卻是十分重要的神學課題,對傳統西方式的神學思考甚具批判和啟發性啊!

  換言之,廿三條若是立法過於籠統,而都有待澄清,甚至要運用酌情權,或須加以特殊考慮,會令人無所適從,落入機關重重的境地,在不知不覺間叫人身陷網羅,則法例形同虛設,因為由當權者壟斷解釋權,並且可以構成「欲加之罪,震震有詞」的局面。

  廿三條的詳細條文,也許會是一場角力的結果,但總比一面倒的「壓下來」好。而就這場角力,傳媒所佔的角色,可以是舉足輕重的,包括在需要時,不容許政府匆匆通過法例。輕率通過如此影響深遠的法案,令市民活在白色恐佈之中,不會是聖經所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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