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3 期(2026 年 10 月 18 日)
◎ 瓹窿瓹罅 ◎ 龔立人
上一期,我分享巴士與我;這一期,我想聊聊另一種交通工具──小巴(Van 仔)。
我的「Van 仔」經驗不是搭「亡命小巴」,而是夾在巴士與的士之間的第三個選擇。中學階段(1970年代中後期),我間中會選擇搭小巴(紅色小巴)放學,路線是旺角到觀塘。當年那條小巴路線有舊路和新路之分。舊路經新蒲崗、黃大仙、彩虹邨,車程較長,所以票價較便宜。新路則行太子道和觀塘道,直達觀塘。大多數人選擇小巴:第一,小巴的班次比巴士頻密;第二,小巴票價是浮動的,非繁忙時間只比巴士貴少許;第三,小巴的速度比巴士快得多。然而,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不是紅色小巴,而是在1960年代後的「九人車」。記憶中,這些車較小型,車身顏色沒有一致,票價和路線只有熟客才知。
在1970年代及以前,香港車牌以顏色區分車輛類別。當時計程車(的士)車牌為「黑底白字」,私家車等非商用車輛則為「白底黑字」。將私家車充作商業載客用途,便被稱為「白牌車」,違法行駛。「九人車」是當時主要在新界及市區邊緣行走的「白牌車」。雖說是違法,但「九人車」營運卻十分公開。一來,當時的公共運輸服務供不應求,若真要全面禁絕「九人車」,市民出行大受影響,產生的社會問題只會比容許它存在更大;二來,貪污是當時社會現況,警察執法不嚴,甚至暗中包庇。
1967年「六七暴動」期間,巴士司機響應工人罷工,全港交通癱瘓,「九人車」便成為當時主要的交通工具。事後,政府積極探討「九人車」的運輸角色,不接受專利巴士和的士反對,並於1969年7月立法通過,由政府發牌規管,每架小巴限載14人。「九人車」漸變為「十四座」,也從「白牌車」改稱為「紅Van」。1972年,政府又在山頂區試行專線小巴,並於1974年推行稱為「綠Van」的小巴。
尹光的一曲《十四座》就說出揸「紅 Van」的辛酸:
「⋯⋯ 真呀真折墮 我揸架十四座
兜多個(冷)都未曾滿座
二三更 抵眼瞓 個肚又餓
受盡多條嚴禁例
兜客難兜D禁區多籮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