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2 期(1998 年 5 月 31 日)
◎ 要聞
聖潔,是上帝的屬性。祂要求教會及其子民都要聖潔,不單是符合祂國度的標準,更是因為上帝要透過聖潔的子民彰顯祂的威榮與權能。
所以當代教會及信徒追求聖潔並非「為己」,以滿足個人的宗教情操。我們渴慕聖潔是「為祂」,因為聖潔並非我們的終極目標,而是上帝權能的尊貴通道。正如聖經的應許——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倘經文至此為止,聖潔只關乎個人的事,惟上帝的心意是先讓我們成為聖潔,這才有資格「合乎主用」,可以為祂「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當然,最重要的善事莫過於叫人悔改歸主。
過去一兩年,筆者有機會探訪過海外一些相當復興的教會。這些教會被稱作復興皆因宣教果效明顯,人數天天增加。眾多罪人湧到台前認罪悔改,並爭相為主作見證,從而激發更多人謙卑認罪。這些能叫人認罪悔改的教會,原來其教牧、長執與信徒都曾整體性的向主作過深層及認真的認罪。並不斷的警醒禱告,為自己、為他人向上帝迫切悔改認罪,以致靠賴基督寶血的遮蓋與洗淨把自己及敎會經常保持在聖潔的範圍內,使上帝的權能隨時隨地透過他們的生命彰顯吸引更多人悔改回轉。
倘要生活在聖潔當中,就不能忽略以下兩個步驟:
(一)知罪:親近上帝,靈修操練的其中一個效應,就是讓聖靈進到內心,照出我們的罪性與隱情。我們不能含含糊糊得過且過,因為聖潔是百分百的,不能容許有半丁點罪。所以我們必須知道犯過甚麼罪,正如大衛的剖白:「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詩五十一3)因此我們每天必須有足夠時間在主面前,藉聖靈的引導反省自己當天的輭弱,要知道做錯了甚麼事。
(二)認罪:萬惡不赦的人也知罪,上帝賜予世人一顆良心也為了叫我們知罪。惟知罪不足夠,我們還要認罪,當主血塗抹我們的罪後,一方面撒但再找不到任何破口攻擊我們,在我們中產生權勢;另方面我們靠賴耶穌潔淨而被算為義,無可指摘,全然聖潔。
細閱宋尚節博士的日記——《靈歷集光》,得悉宋博士蒙主使用,大得權能的祕訣,不外乎三句說話六個字——祈禱、讀經、聖潔。讀經令他知罪,祈禱助他認罪他每天在主面前自潔,絕不容許自己帶着罪度過一天。他對罪非常敏感,不斷省察,知罪、認罪、離罪。並經常向那些被自己得失了的同工、肢體道歉賠罪,保證生命及生活留在聖潔裏面,上帝在短短十餘年間藉宋博士復興了無數人。
其實日常生活中,最阻礙人際及倫常關係發展的,莫過於誤會與衝突後,沒有一方肯真誠認錯及求恕。由小孩至老人,都被「對不起」這三個字難倒。教會中有任何爭執,愈鬧愈僵者大有人在,而能彼此認罪互相代求者則鮮有發生。不輕易在親友及肢體面前謙卑省察、認罪求恕的人,也難見證他是在上帝面前有憂傷痛悔的心。
信徒與教會要聖潔,那還得看認罪的勇氣與行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