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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化家庭」的再思
 


第1745 期(1998 年 2 月 1 日)

◎ 教會之聲 ◎ 李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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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基督徒的家庭都掛着一個精美的牌子:「基督是我家之主」。這是非常好的現象,有助於建立基督化家庭的印象,但這並不能確保這些家庭是基督化。到底基督化家庭是甚麼呢?

  簡單來說,一個基督化的家庭是以基督為中心,有基督樣式的家庭。無論夫妻之間或親子之間,這家庭都是以基督的心為心,以祂的態度、祂的目標、祂的旨意為準則。一個基督化的家庭不一定是完美的家庭,因為從始祖亞當夏娃組織成的第一個家庭起,人的罪性便破壞了美滿家庭的理想。然而家庭制度是神所設立的,是為解決人孤單的困擾,滿足人要愛與被愛的需要,故此是神要祝福要使用的制度。基督化的家庭也就是承認基督是一家之主,正如詩人所說:「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詩一弍七1)既然基督是一家之主,是家庭生命活力的源頭,那麼基督化的家庭也就是尊主為大的,是同心合意事奉主的家庭了(書廿四5)。

  現代社會的變遷使基督化家庭不易實現,因為現代人是極之自我中心,而現代夫妻又多由滿足自己的需要作出發點。至於親子之間,不少父母已把兒女看為束縛,而更多的兒女也習慣性地挑戰父母的權威。在這自戀的世代中,要建立基督化的家庭談何容易。就算在信主的家庭裏,順服自己的丈夫、愛自己的妻子、和聽從自己的父母都不是理所當然的,因為現代人只會自戀,甚至連自己的親人也不再是他愛的對象!現代人的自戀狂才是家庭破裂真正的殺手,過於其他因素如性慾與物質引誘等。

  假若我們要在現代社會建立基督化的家庭,我們便要以基督取代自我。因夫婦親子都以滿足基督為目標,以祂的樣式為榜樣,家庭各人便能和睦同居,共享天倫之樂,滿有基督的馨香。家庭成員之間的動力、溝通的藝術當然能促進家庭的成長,但最關鍵的因素卻在乎家庭成員個別是否有基督的樣式,有祂的性格。

  著名的心理學家與社會學家波士域夫婦(Balswick and Balswick)提出了一個家庭神學模式,當中有四個重要聖經的因素,也可把它看為基督化家庭的基礎。首先合乎聖經教導的婚姻是建於不變的承諾、永恆的「聖約」,而不是現代人自我滿足,不歡則散的合約。夫婦之間的委身不斷地加深,它內聚的力量擺脫人與人之間的疏離,使夫妻常常彼此滿足。第二個重要的因素是「恩典」,包含各家庭成員彼此之間的接納與寬恕,化解了人與人之間的衝突與爭執。在這種彼此容納的氣氛下,恩典引進第三個家庭成功的因素——「彼此建立」,使家人彼此服侍,不是彼此爭持,最後這種關係的加深帶來真正的親密,更深的認識,這四個因素成為一個螺旋的循環,使家庭成員彼此之間的委身邁向成熟的地步,在現代社會的衝擊中,仍能站立得穩。

  基督化的家庭不該單是教會的口號和術語。教會首要的責任就是教導委身、恩典、互勉及親密的要重,然後幫助弟兄姊妹在生活中把這些要訣落實,亦透過輔導調解家庭裏的衝突。我們要謹記聖經在描述基督化家庭的倫理前已先定下它成功最重要的因素;「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五21)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1998年第1745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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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週報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