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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養的天職


第1251 期(1988 年 8 月 14 日)

◎ 評論 ◎ 李國權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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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與猶太人都有同一優點,就是注重兒女教育。中國人注重普及教育,無論如何困難,總想辦法供給兒女上學,甚或聘請補習教師帮助教導他們的學業;而猶太人則注重宗教教育。箴言二十二章六節,表達出他們宗教教育的重要性:「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香港青少年人本應秉承了中國的優良文化傳統,可是近年却因家人不懂管教或缺乏管教而墮入歧途,本年二月懲教署曾進行一項調查顯示,所有被訪的男靑少年罪犯在十三至十四歲便開始接觸黑社會,在十六、十七歲期間,超過兩成被訪者開始吸毒,約七成半第二次犯法。他們那漫不經心的態度與壞行為,主要原因是他們缺乏了傳統的道德及價值觀念。更可惜的是,這些被訪者超過八成是與雙親有良好的關係,問題似乎不再在於父母對兒女漠不關心。而是他們的父母均未能將傳統的價值及行為標準傳遞給下一代,筆者相信這些被訪者絕少是來自基督徒的家庭,但基督徒家庭的兒女也有機會接觸到這類靑少年人,有誰敢保證基督徒的兒女不受感染而誤入歧途!

  因此,身為基督徒父母,除了具有望子成龍的心態外,也應像猶太人一樣,在子女年幼的日子就實施宗教教育,使他們在眞道上成長和認識神,聖經的應許是:「你的兒女都要受耶和華的教訓;你的兒女必大享平安。」〔賽五十四13)為此,做父母的就應當儘早計劃兒女的宗教教育。

  教導孩子認識神,是基督徒父母的主要職責。舊約聖經中撒母耳的母親哈,很明白這一點道理,所以她把年幼的撒母耳交給神的僕人以利教養(撒上一21-28),使撒母耳自幼就在一個屬靈的環境中成長與磨煉,成為神所使用的一位士師。因此,基督徒父母應儘早將兒女帶到主前,接受教會提供的基督教教育。

  在兒童的成長過程中,教會的基督教教育只是一部份,他更需要在一個基督化的家庭中成長,只有在教會與基督化家庭共同合作,才能完成教導的責任。為此,家庭崇拜是實踐基督化教育重要的一環。一個沒有祭壇的家,是沒有能力抗拒生活上的衝擊與壓力。聖經對基督徒父母職責有所提醒:「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懃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六6-7)。家庭崇拜是帮助兒女認識神和訓練他們學習與主親密同行的地方。家庭崇拜既然是這樣重要和帶出美好的果效,作為父母親就當讓你們的兒女自幼學識在家中親近神,敬拜神,分享父母的屬靈經歷,這將令他們一生受用不盡。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一二七3)這份禮物使為父母的得着無限的歡欣與喜樂但也使為父母的負起教養之天職。兒女各方面的發展固然與遺傳和天賦有關,但後天的啓發與栽培也是同樣重要。因此,我們應當努力使兒女能在教會中和家庭中學習敬畏神,養成各種基督徒的美好品德和習慣,他們就能抗拒罪惡的試探和引誘。但願每一位基督徒的兒女都是敬虔愛主,滿有基督身量的青少年人。


內容刊載於《基督教週報》

1988年第1251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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