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體力行


2819 期(2018 年 9 月 2 日)
◎ 釋經講道 ◎ 許德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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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七1-8,14-15,21-23;雅一17-27

  聖靈降臨後第十五主日

  引言

  二十年前,剛自神學院畢業出來做傳道,像胸口寫了一個「勇」字,期許自己對任何困難的經文都不廻避,不管自己做不做得到,仍要按正意分解,要忠心宣講。不過,有時會自責:「怎麼我能說不能行?」

  馬可福音七章講述一個衝突處境:耶穌遇見一羣很忠於聖經的人,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可是,他們看見耶穌的門徒從市上來,沒有按照禮儀上的規矩,沒有洗手就吃飯(可七5),於是就向耶穌提出質問。

  一、跨越律法的表層

  文士和法利賽人關注人行為上是否遵行律法(如吃飯前洗手)。更準確一點說,是否遵照古人遺傳對律法的解釋,就是如果耶穌和祂的門徒不按照古人這樣對律法的詮釋而生活,就是可以指責的。

  耶穌指出他們的錯誤,在於以古人的解釋(遺傳)凌駕於神的律法之上(可七8),這解釋的要求已經超過律法的要求了。按照出埃及記三十章十七至二十一節和四十章三十至三十二節,洗手是舊約獻祭前的禮儀,對象只是祭司,而非所有人;這些文士發展出來的「古人的遺傳」,就把這些經文涵蓋範圍放大,應用到一般百姓身上,已經超出舊約律法的原意。

  可以想像,當年作為道德和宗教領袖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是這樣站在道德的高地,利用律法的遺傳作權威,去監察和控訴「違規」的百姓,形成一種心理壓力,叫人服從。相信當時耶穌和門徒都感受到這種壓力。

  二、讓律法照亮心靈

  回應這些指控,耶穌就引用以賽亞書二十九章十三節,揭露指控者的虛偽,「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文士和法利賽人口口聲聲高舉律法、維護律法,關心的就是有沒有維護到古人的遺傳,而不是滿足神的心意;他們強調潔淨,所做到的只是禮儀上的潔淨,而不是更核心的、心靈的潔淨。

  耶穌進一步指出,真正污染人的並不是從外面進來的污穢,乃是從人心所發出的污穢(可七15-22)。要真正脫離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就跨越律法文字的表層,進入精意(林後三6);穿透表面行為,檢視內心的動機,直接面對從裏面而發出的罪惡。惟有不規避,面對內心生命的真相,我們才能脫離罪的捆綁,得以自由(約八32)。這樣律法就真正顯得是「全備和使人自由」(雅一25)。

  三、體會踐行神的話

  怎樣才能真誠地身體力行神的話呢?讀神的話不能膚淺,因為膚淺就會過目即忘。雅各書提出了很重要的原則:存溫柔的心領受(一21)神的道、時常詳細察看神的律法(一25);就好像詩篇中詩人所說,「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詩一2)。我想起古代修會的「聖言誦讀」(Lectio Divina)操練,通過反覆的唸誦咀嚼,讓神的話慢慢的消化、吸收、滲透入骨髓,心領神會,然後方能表裏一致地付諸實行(一25)。

  結語:

  經過這些年的牧養磨練,現在我面對講台的事奉,我仍會忠心的宣講;不過,我會集中多講經文裏面我認識的、我相信的、我經驗過的。我發現,當聽眾感受到你那種發乎內心的真誠和「心體」力行,宣講就更有一種前所未有的感染力和說服力。或許有人說,我是信心不足吧。但神的話語又再一次鼓勵我:「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八12)

  許德謙 (Soul Weaver 靈修導師及註冊精神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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