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處理方法
與受害者同行


2815 期(2018 年 8 月 5 日)
◎ 教會觸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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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會羣體有其獨特性,不論文化、羣體相處模式均與一般機構截然不同,因此當性騷擾事件發生後,受害人及其他信徒都不懂得妥善處理。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助理執行干事曹曉彤女士談及教會的獨特性,直言教會階級分明,但同時會眾又如家人般關系緊密。她解釋,性騷擾與權力有很大關聯,若受害人與加害者階級平等,受傷害時能較易反抗;相反,若加害者為教會資深領袖或牧者,受害人會覺得即使如實說出真相,旁人亦未必相信及幫忙。但另一方面,教會又是提倡關愛的羣體,信徒關系緊密得形同家人,「這種家人的關系,會令受害者分不清是關心還是性騷擾的行為。」

  她指,教會常見的性騷擾手法是利用信任關系,營造親密的行為,如邀約對方握手祈禱等,測試對方的底線,繼而作進一步的行為等。但她補充,性騷擾個案充滿灰色地帶,很多時只取決於當事人的個人感受,正因如此,受害人也會感到困擾,往往難以分辨對方的用心。此外,教會另一獨特之處是羣體願意表露弱軟一面,對教會和牧者絕對信任,於是放下戒心,「我們返教會不會預計被偷東西,所以手袋四處擺放,這就是我們的安全意識,覺得教會是安全的地方。」因此,若以此現像延伸推論,信徒亦覺得在教會不會被人傷害。

  她表示,外人或許難以理解教會獨特的生態文化,即使受害人亦在協進會早前的訪談調查中坦言,若性騷擾事件發生在教會以外的地方,他/她們必會馬上反抗;然而,當加害者是其熟悉和信任的人,發生場景又在教會中,便難以說出真實感受。

  面對性騷擾事件,教牧及一般信徒的回應十分重要,可惜調查卻發現有人斷章取義地濫用了教會的信仰論述,如對受害人說「順服」、「上帝有衪的時間處理」等字句,可見講者心底裡欲阻止受害人舉報,卻以屬靈字眼包裝。至於平信徒常見回應包括:質疑受害人過分敏感、若難以處理便勸受害人寬恕對方等,另一極端情況則大力鼓勵報警,卻忽略了受害人的心理壓力。她提醒,平信徒如得悉有人遭受性騷擾,首先須避免在事件中加入太多個人判斷,應向受害人建議各項處理方法,讓他/她知道有不同選擇,更重要是同行,即不論結果如何也一起面對。

  有言,受害人對外舉報性騷擾事件破壞教會名聲,她強調:「其實破壞教會、上帝甚至福音名聲的罪名,應在加害者身上,但往往受害者尋求幫助時,罪名都被加諸在他/她們身上。」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助理執行干事曹曉彤女士在交流會中分享及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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