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當年與今日  


2649 期(2015 年 5 月 31 日)
◎ 新聞捕手 ◎ 劉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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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稱逾期居留九年的十二歲內地童懷仔自首爭取居港權,引發社會很大爭議。網上甚至有人發起一人一信要求入境處即時遣返懷仔,一天內有超逾六千網民響應。協助懷仔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成為箭靶,有網民包圍陳婉嫻在黃大仙的辦事處抗議。

  網民指出前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曾於二零零一年公開表示「辦學團體為持雙程證到香港的中國內地兒童提供正規教育,是不實際」。梁愛詩當年亦表示,「等候居港權訴訟的兒童是短暫性留在香港,為他們提供正規教育有困難,他們等同於遊客,應在內地讀書」。保安局亦於同日發表聲明,指出獲擔保書的內地兒童,屬逾期逗留或非法入境人士,無權在香港居留和入讀香港當地學校。如容許他們入學就讀,或會引致更多內地人士通過非法渠道進入或逗留香港,對香港社會及入境管制帶來衝擊,也對其他以正規方式由內地申請單程證赴港的人士不公平。  

  懷仔事件引發社會爭議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社署會向懷仔及其外婆提供協助,而入境處正跟進事件,如果懷仔仍會有一段時間留港,而入境處又不反對,教育局可安排入學。入境處亦表示考慮懷仔的情況,可能需一段時間調查,而調查期間將一名十二歲兒童長期拘留並不合適,而他目前由外婆照顧,逃走的風險很低,所以決定不拘留他而發出擔保書。

  網民質疑,若以人道立場給予懷仔居港權,對大批正等候申請單程證來港的家庭是否公平,當中有不少個案都可能很值得同情,而且擔心此例一開會引來大量同類個案,對香港資源福利造成很大衝擊。然而,問題的焦點不在於社會負擔、甚至也不在於人道考慮,而在於法治。

  很明顯,陳婉嫻與當年梁愛詩的觀點相當不同,而當年保安局與現今入境處的立場亦相當差異。無疑每個個案都有它獨特之處,也需要有人道的考慮,但建制系統及特區政府不可以如此輕易改變政策立場,而且實在南轅北轍,教港人何以看待法治,及何以對政府的管治投以信心?

  法治需要一個嚴謹的系統及價值文明去承托,其根本在於公平公義:「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摩五24) 願港人奮力維護香港的法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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