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家庭與多元社會
 後現代文化破壞關係


2574 期(2013 年 12 月 22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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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屆生命倫理、多元文化及宗教國際研討會之「人權、家庭與多元社會」公開論壇已於十二月四日舉行,深入探討關係倫理與個人權,及人權與多元家庭觀對傳統家庭的挑戰。是次研討會由UNESCO Chair in Bioethics and Human Rights, Regina Apostolorum University and European University of Rome、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香港浸會大學應用倫理學研究中心及香港浸會大學中華基督宗教研究中心主辦。

  文化更新研究中心創辦人及院長梁燕城博士指出後現代文化本質上是破壞關係,是只着重個人的「淺薄文化」,人權在後現代成為保障個人有自由放縱的權利,甚至利用政治運動破壞關係倫理、家庭、人性及民主精神。他又引述諾斯底派政治、千禧年派政治、獨我的自由主義帶來的文化危機。

  「要保障關係權,就必須保護家庭,否則關係就不能被保護。」梁博士認為,沒有任何人在出生後能成為純獨立的個體,必與父母連成關係,至少出生後不能立即獨立自存,必須靠其他人哺養和關懷,所以家庭關係的保障是一切責任和義務的保障,人的基本責任就是回報父母。再演進就是人與社區、社會和國家的羣體關係,透過社會服務、繳稅等回報,從而令個體權與關係權得以平衡。

  他又從中國文化看人權的基礎,指中國儒學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與聖經「非以役人,乃役於人」的意思同出一轍,都是「感通」落實的表現,感通簡言之就是從他人角度思考。人權和自由的標準,應由個體與整體彼此建立的一個標準,互為目的達至和諧,他不諱言:「現今的教育做不到多元潛能,有些重要價值觀不能忽視,否則只會成為另一種粗暴,控制着人的自由。我們要學習尊重別人的不同。」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學系主任關啟文教授提到,台灣近日就多元家庭等三項草案進行討論,又謂香港不能再認為相關議題離自己很遙遠。關教授指,多元家庭論有其優點,重視個人,特別是女性權利的問題,能督促政府不可逃避照顧單身母親等弱勢社羣的責任,但始終未能解決家庭破裂帶來傷害的問題,反在文化和價值上帶來破壞,說:「批評者把我們標籤為道德主義者,但性道德和家庭的衰落不單是道德問題,更牽涉社會代價。」

  他多次到中學舉辦有關同性戀議題的講座,發現香港年輕人受着社會影響,對於同性戀者應得到「人權」的思想已根深蒂固。他引述《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三條「只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締婚」等條例,指出同性婚姻並非國際公約所肯定的人權,亦非國際社會的共識。他又認為:「人權概念不能隨意擴充,若要擴充必需要有非常好和爭議不大的理據。」他解釋,國際人權理念是在二次大戰後興起,目的是建立普遍標準,制衡希特拉的暴行,所以隨意擴充只會適得其反。而現時國際對如何界定「公平」仍具爭議,不論性傾向歧視法還是同性婚姻,背後都假設了同性戀是沒有問題,但此點對不少國家如回教國家都不接受,所以關啟文認為強硬擴充人權理念會損害人權的普遍認受性。

  他表示認同哈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桑德爾(Micheal J. Sandel)在其書《正義—一場思辨之旅》中指,婚姻是對某種生活方式賦予的榮譽和肯定,是一種推崇和獎勵,反問與會者:「與妻子同牀每年免稅額十一萬元,一夜情又能不能每次獲得政府免稅三百元?婚姻制度對他們是否不公平?」他認為婚姻制度必須與公共利益掛鈎,若只考慮「公平」而沒有界線,爭取同性婚姻後同樣需要支持多元婚姻,甚至要支持人類與死物或其他類型的婚姻。他呼籲信徒要多檢視同性婚姻的論據,認識同運進程,說:「考慮同性婚姻是否應該合法化時,我們應該問這樣做是否能促進最大程度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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