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是特權還是人權?


2458 期(2011 年 10 月 2 日)
◎ 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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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舉委員會基督教界別選舉2011」將於十月三十日進行公開投票,今屆沿用一人一票方式選舉,推動更多信徒參與投票,而席位亦增至十位。然而特區政府和《基本法》賦予宗教界的選委席位是特權還是人權,宗教界該珍而重之還是選擇放棄?由兩間基督教團體合辦的「選委會是基督宗教的特權與人權?」研討會已於九月十六日舉行,講者均認為選委會是「特權」。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總幹事蒲錦昌牧師表示協進會並不贊同以選委方式選出行政長官,並認為普選是最理想的方法。但當政府賦以選舉「特權」予協進會時,他們選擇放棄包攬席位並進行教內普選,他說:「完全不參與不一定等於好,制度雖不完美,但參與能令產生方式更有教育意義,發揮普選精神。協進會可以說是一方面反對,另一方面參與。」

  天主教過往一直低調處理選委,既不推動亦不反對教友參加,協助核實參選人信徒身分並以抽籤形式選出。當年曾參與反對立法的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前主席李懿貞仍持反對態度,但她坦言有想過參選:「特權有誰不想要?做了選委至少可以有機會向梁振英、唐英年表達意見。」

  她又引述當年主教陳日君的話「選委會是一頭怪物」,經過思考後,她認為天主教採用「被動配合」,為顧及小眾有意參選的信徒而將選委會合理化,是很傻的做法,她直言:「二零一二年應再重新思考,是否同意選委會是特權,是否還要配合這頭怪物?」她又認為選委會的「特權」好比以信徒身分增加子女入名校的分數,有此「特權」但自身可選擇放棄參與這種途徑。

  香港基督徒學會總幹事范立軒認為不應以信徒身分參與選舉,亦不認同協進會參與其中,他說:「一方面支持反對立場,另一方面要堅持民主精神的聲音,但非放棄不做,而是製作刊物表達參與或不參與的立場看法。」他認為協進會參與安排十分無奈,他說:「上屆時,協進會李鼎新牧師指時間不足很無奈,今屆又一再無奈,『無奈』是否協進會的命運?是否應反思這個不公義的制度?」

  選舉日期曾更改並提早,令選舉工作更趕急,蒲牧師解釋是因後期才發現政府選舉事務處公布的遞交日期,並願意負上責任。然而,林子健指出真相是政府太遲公布,屈了協進會「食死貓」,並認為協進會應提出抗議,蒲牧師承諾會向政府反映太遲得悉日期,並提出延遲遞交日期。

▲蒲錦昌牧師認為政府賦予選委會是宗教派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