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要吃「回蝸肉」﹖


2339 期(2009 年 6 月 21 日)
◎ 品蘭集 ◎ 文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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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日崇拜後一群青少年一起去吃午飯,孩子回來告訴我,他們去了一個小店,飲品有「抽子茶」,還有「回蝸肉」供應。「很可怕呢!」

  說的對。「抽子茶」很暴力,而「回蝸肉」雖然看起來有點法國風味的聯想,畢竟是夠噁心的。吃飯的地方,不要把它搞得殺氣騰騰,行吧﹖

  香港的茶餐廳有它的特色,其中一項是效率,侍應「落單」快而準,別創一套會意假借符號。「T」是奶茶,「0T」就是檸檬茶,「06」則是檸檬可樂。「力」是撈麵,「王」是白粥。我常吃的其中一樣東西,叫「叉反」(叉燒飯)或「叉旦反」)(叉燒雞蛋飯)。唔,「造反」有理。

  雖然如此,「回蝸肉」還是不能接受的。一方面它並沒有簡化傳意過程,是錯字而不是所謂茶餐廳用的聲符,另一方面,「叉旦反」只存在於侍應寫下來給廚師或收銀員看的紙條上,但「抽子茶」和「回蝸肉」卻是寫在給顧客點菜用的餐牌上。對餐牌不能不有一點要求。你可以在日記上用火星文記事寫情,但你不能用它來寫論文交給老師。員工使用密碼是他們的事,但給顧客使用的必須是規範的文字。茶餐廳可以有不同文化,但不能沒有文化。所以我一直不能接受店子在門外貼上「休假啟示」,你以為你是誰,上帝?啟事都不會寫,動不動下款寫「某某字」,你以為你是我長輩﹖我才不要光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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