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應維護家庭價值 


2282 期(2008 年 5 月 18 日)
◎ 時事透析 ◎ 蔡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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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十五日是國際家庭日,多個團體在上星期舉辦了國際家庭價值會議,多位來自美國、加拿大的講員都語重心長地介紹了西方在家庭定義和結構面對的衝擊,特別是同志運動節節進逼,除了要爭取同性婚姻、領養等所謂「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希望透過法例來強逼他人認同他們的價值觀,特別是針對不少教會仍然認為同性戀是罪的問題,刻意使用法例來挑戰一些信徒和教會團體,例如要求他們借用場地;印刷與同性戀有關的物品;拍攝有關同性婚姻的照片等,在不少大企業都奉行同性戀友善政策的今天,雖然他們肯定有很多其他的選擇,但他們卻故意要令一些教會和信徒陷於信仰與法律的兩難之間,要麼對同性戀者的訴求逆來順受,要麼就關門大吉!

  同性戀者以人權、平等和自由等作「皇牌」,在外國節節勝利,在香港亦形勢大好,近年已繞過立法的程序,直接訴諸法庭,以司法覆核代替公眾討論,以一些同情同性戀的法官的裁決,架空了公眾對一些具爭議性的社會議題的討論機會。就好像早前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同志.戀人」播出後,有觀眾投訴節目單方面講述一些同性戀者對同性婚姻的訴求,沒有讓其他持不同意見的人士就此爭議性的議題表達意見,並不客觀持平。廣管局之後強烈勸喻港台須嚴格遵守《業務守則》,日後應持平報道此類具爭議的問題。節目其中一名受訪男同志提出司法覆核,結果曾裁定限制男男肛交年齡在二十一歲以上是違反人權的夏正民法官,最近又裁定有關節目沒有鼓吹同性婚姻,只是表現人類的渴求,認為廣管局的勸喻限制言論自由。

  很明顯,類似的司法覆核將陸續有來,肛交是否危害健康;同性婚姻是否違反大部分香港市民的倫理價值觀;同性伴侶領養是否對有關兒童的成長造成影響等,日後將不容全港市民置喙。教會若仍沒有危機意識,一些基督徒的法律界人士不像美國聯合辯護基金的律師一樣挺身而出,香港對家庭定義的改變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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