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吃飯


2253 期(2007 年 10 月 28 日)
◎ 牧耕筆談 ◎ 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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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和一位師母共進午餐,兩人為著怎麼給錢爭執許久,她說:「甚麼時候請客,甚麼時候被請,我自有分數。」這之前她才和主日學學員談完重聚吃飯的事,最後,我接受了她的盛情。今天我和督導的神學生用餐,她倒是大方的沒問我要給多少錢,我想她心裡大概也有把尺,測量何時、由誰作東;稍早另一位年長些的神學生,就說甚麼也不讓請。

  一位有家室的同學曾經提到,他在牧會後有了收入,倒比當神學生時經濟緊張些,究其原因也不難明白,實在是大家都很愛護神學生。一位姊妹告訴我,她和神學生用餐也好,看電影也好,一定由她請客,認識她時我讀神學院,當然也受了好處;最近我還知道,有位開髮型屋的姊妹,不收神學生的錢。四年神學生和牧會第一年期間,我用在住屋上的花費,多數時候不會超過每月兩千港幣,與我現在寸土寸金的租賃費用相比,真是不可同日而語,妙的是,之前這些業主我原來都不認識,反倒現在的住房都是透過熟悉的仲介介紹,真是「日子如何,力量也如何」。

  以前在台灣認識一位姊妹,她說她們的家訓是,與牧者傳道人用餐一定請客,忘了當時是否曾問她原因。多年後,這情況前兩週在香港也出現,這次的姊妹說:「我以前的教會,弟兄姊妹都請傳道人吃飯。」我說我們教會不用,至少我不知有這規矩,「我們已經從教會受薪了,是否你以前的教會,傳道人沒固定薪資呢?」會如此問她,實在因她成長的教會比較獨特,讓我聯想到路十章一至八節。

  那裡記載,主耶穌差遣門徒兩個兩個的出去,並囑咐他們不要帶財物,而是走到哪,就進那一家,先以平安祝福對方,得到許可後便住在那裡,吃喝對方所供給的,因作工的理當得工資。有次到國內探訪,一位年輕傳道分享他的生活,真是如此。因當地信徒多數吃、用自種自養之物,也沒什一奉獻的概念,傳道人沒有穩定薪資,得靠妻子幹農活貼補。由於沒車沒公路,他每次徒步探訪牧養的堂點,外出一趟便需20天,期間就住信徒家,人接待、擺上甚麼,就吃甚麼。

  和他相比,我覺得自己太富裕了,哪還配再受誰請吃飯?更別說以招待傳道人為理所當然。至於是否要掉過頭來,由做牧者傳道的請弟兄姊妹呢?當然這也沒定規。以往做學生工作,那些學生總期待導師請個一餐半回的,讓阮囊不豐的導師著實有壓力,今天做學生的用錢很豪氣,卻也難說沒這想法。有位任教的姊妹,就常既花時間指導學生,又花錢請吃飯,她對朋友也是如此。

  看來誰請誰吃飯?這種肉體的事,還需要有基督所賜的平安作為最高指導原則,而後主客雙方都能存著歡喜快樂的心,享受桌間美食與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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