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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女的守望者


第2251 期(2007 年 10 月 14 日)

◎ 交流點 ◎ 梁春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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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發生多宗年輕父母疏忽照顧子女的事件,獨留子女在家中致被燒死,亦有虛報子女為棄嬰,甚至將一對年幼的子女鎖在鐵閘內,北上消遣。據衛生署統計顯示,去年本港有一百八十個分娩個案,當中連父親也未成年的有十六人,至於未成年少女透過合法途徑終止懷孕,去年有三百五十九宗,二零零五年則有三百七十二宗。另外,入境處資料顯示,十六至十九歲的新婚夫婦,二零零五年有九十二對,二零零四年有九十對。

  小父母的情況近年不但沒有改善,反趨嚴重,不禁令人反思家庭的角色在那裡。筆者曾訪問多位資深社工,同樣表示現今家庭的功能日漸被削弱。以往家庭扮演著維繫家庭成員的重要角色,但隨著城市愈趨經濟掛帥,父母無瑕關心子女。再加上整個城市愈趨愈夜,深宵流連街頭不返家的年輕人亦趨普及化。由以往邊青發展至今外表乖乖女亦會深宵流連街頭,而不願返家。

  聖經以弗所書第六章1至4節曾提及,「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良好的溝通,建立彼此體諒及坦誠溝通,有教育心理學家提出,家長應於子女尋找自我形象前,即是十二歲前建立良好溝通橋梁,成為兒女的聆聽者,發揮家庭作為兒女守望者及避難所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