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3 期(2002 年 6 月 16 日)
◎ 一個人在路上 ◎ 小僕
兩週前,有機會遇見一位資深的英國循道會區牧,與他談及教會處理離婚者的問題,似乎值得我們在香港的基督徒細心思考。
在英國,平均每三對結婚的男女,便有一對會以離婚收場。但這是整體社會平均離婚數字。經常到禮拜堂崇拜的基督徒,離婚的數字比較少一些,約為五與一之比,即百分之二十的結婚夫婦將會面對離婚的危機。最使我詫異的是他談在教牧同工中,也有約十分之一是離婚的。但這些已離婚的教牧同工,仍能得到教友們的認同及接受,對他們的牧養工作未有特別的影響。
我向他請教如何牧養這些離婚者,他只教了我三個英文字,任取其一便可,因為每一種方法都有人贊同,有人反對。這三個字是:
最後,老牧師還加上一句,「如果教會把全部離婚的都冷淡對待,那麼,英國的教堂起碼有三分二便要關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