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0 期(1998 年 3 月 8 日)
◎ 教會之聲 ◎ 黃慧貞
加拉太書三章廿八節常常給予婦女信徒很大的安慰,因為保羅這位最受尊敬的大使徒,並沒有忘記耶穌教導信徒在團契中彼此平等相待的教訓。根據近代不少婦女基督徒學者就早期教會的研究發現,早期教會之所以吸引大羣婦女信徒,正是因為這條信徒共同宣認和持守的信約。事實上,今日全港約千多個教會中,女性占會眾的比例一直也是多數,約超過六成。問題是,假若男女信徒在教會中的參與真是平等的話,為甚麼時至今日,在教會實際領導的工作層面,還是以「男主女輔」為基本的配搭模式呢?
目前,香港約一千個教會中只有三十多位女牧師,比例還不到百分之四。雖然香港的神學院中有一半學生是女性,但同樣資歷的女同學在畢業後,卻又大部分終身當傳道人的工作,在待遇及工作發展上都受到一定的限制。最有趣的現象是教會普遍同意女信徒對教會的熱心奉獻及工作投入,對教會事工的推廣非常重要;但與此同時,普遍又覺得教會的聖職應由男性去負責,女同工較適宜做配合性的工作。這是神學的理由?是聖經的教導?難道加拉太書三章廿八節的信約另有詮釋,在基督耶穌裏不分男女,合而為一的意思並不包括聖職或領導工作的對等分擔?
美國著名的新約聖經學者伊莉莎伯·費里安莎(Elisabeth S. Fiorenza)在一九八四年出版的《以她的名為念》[In Memory of Her(NewYork:Crossroad,1984)],引起一連串對早期教會婦女的角色和地位的重新探究。在她強而有力的查究和論證下,新約早期教會的宣教事業到處都有婦女領袖的腳蹤,其中包括與保羅同工的、一力承擔開展一個新信徒社羣的、變賣家財出錢出力的女先知、女長執、女使徒、女商人或寡婦等。從費里安莎的分析中看,新約早期教會的兩性分工是對等的,而且是相輔相成的;所見婦女信徒和領袖的參與是出色和活潑的。只可惜,這些寶貴的經驗沒有清楚和完整地記錄下來,非得要今日詮釋聖經的人不斷在零碎的經文片段中仔細尋索。
婦女全身投入事奉的例子在今日的教會中何嘗不是比比皆是。不少教會因為人力發展所需,特別是將新發展的佈道所或聚會處上下大小的工作都交由女宣教師或女傳道一手統理。只是到正式成立教會或聘任主理牧師時,女同工又再有意無意地被鼓勵退居「二線」事實上,今日香港的會眾中,不論那一個階層,男女所負擔的工作在質和量上都不相伯仲,男女在社會的分工模式亦已愈見多樣化,為甚麼教會不可以鼓勵及支持更多的有負擔的女信徒,擺脫單一的後勤性服務工作,站出來主領教會?又對那些每日與男同工並肩作戰,為教會上下事工和會友事務操心的女傳道或女宣教師,教會可不可以給與她們更大的確認,讓她們在待遇或身分上與男同工同等的共享上主榮耀?
今日婦女是否可以在教會中全力發展她們的所長?又同時得到她們應得的待遇和身分上的肯定?這是一個社會權力分配的問題,更是一個神學的問題。神學問題的核心是男女如何在基督裏不分彼此,而合為一,又如何在男女的生活及工作的選取上同樣彰顯上主創造的神聖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