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動你的手


2369 期(2010 年 1 月 17 日)
◎ 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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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次我們禱告,搖動神的手,是因為我們軟弱無助,求神帥領;還是搖動神的手按我們的方法,幫助我們做我們想要的事?

  在「不可一,不可再」的見證中,錦歡姊妹不斷祈求神把她在毒海浮沈的女兒救出來,在整個拯救的過程中,她親身感受到神的同在,也認識到神的主權;而「父啊!我沒頂了,你不救我嗎?」文中,國江弟兄分享說,惟有謙卑到主的面前接受祂的幫助、耐心等候、信心的接受、馴服跟隨,這才是唯一得到拯救的方法,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不可一......不可再......

錦歡

  近日城中最熱的話題相信離不開青少年吸毒問題。女兒自小性格反叛,九九年初中時成為夜夜不歸的邊緣少年,當時因行為無法控制而向社署申請兒童保護令,女兒懷著對我的憎恨被迫接受法庭判入特殊寄宿學校(女童院)接受訓練,零一年完成中三後便回家並出來社會工作。

  在這個為期年半的訓練裡,在家人不離不棄及社工悉心輔導下,女兒由憎恨變為明白我對她的管束是出於愛。她雖愛我這媽媽......卻敵不過對世界的貪愛和引誘,她愛家人......但更愛吃喝玩樂的生活。

  然而,這個在人看來是個咒詛的傷痛經歷,卻是我生命中最大的祝福,因為女兒的問題讓我在絕路中找到出路,就是認識了主耶穌,這祝福成為我往後面對苦難的力量,縱然在生命中遇到多大的困難也能靠著天父一步一步的走過。

  零五年我開始懷疑女兒沾染毒品,但面對一個已是成年人的女兒,我可以做的只有祈禱、忍耐、勸喻、等候......珍惜每次與她相聚的時刻,擁抱她、吻她......以天父的愛去愛她。但每當看見女兒骨瘦如柴的身驅、像沒有靈魂的活死人一樣時,我的心真的很痛......很痛......

  每看到電視或海報:不可一......不可再......的宣傳片段......或經過屋村公園看到一群因毒品侵蝕至全身長滿爛瘡、牙齒脫落、腰也挺不直的癮君子......我彷彿在人群中看見女兒的身影......遭人辱罵:「道友婆」......我的心好像過山車......從高空突然急滑進漆黑的谷底裡一樣......透不過氣......滿眼淚水......再看不到前面的路!

  真正的生命

  某天深夜,凝望著身旁熟睡的女兒,握著她暖暖的手,攬著她瘦弱的身驅,哭了......問道:「假如有一天,我握著的這手是冰冷的、沒有呼吸、沒有生命的......我真的支持得住嗎?」然而,天父給我回應說:「生命不單是有血有肉、會行會走的,乃是要有基督的樣式,是我所喜悅的,這才是真正的生命......」。

  感謝天父的鼓勵,假使在我有生之年仍看不到女兒的回轉,但我仍堅信我的主是美善的,祂比我更愛女兒;縱然,每天面對的掙扎、傷痛是真實的,但我所信的神更真實!

  誰是審判者

  零九年三月十九日清晨五點二十分,夢中被急速的拍門聲驚醒,打開門......看見女兒被警察押著,雙手反鎖上手扣、哭得像個淚人,回家搜屋。雖然心很痛,但心裡第一時間發出的是:「感謝主」!因這日子的來臨是我禱告所求的,已預計了,沒有埋怨、沒有恐懼,只有平安,只有感謝主的垂聽、憐憫!

  在等候上庭審判期間......以為自己的愛會感動女兒......以為這次教訓能敲醒女兒沈睡的心......。祈禱、忍耐、等候、交託......這些以為自己一直曉得的事情,但當女兒拒絕需時一年的福音戒毒......當傷痛苦苦追纏時,才看到自己是何等的不足、軟弱......。

  當我不斷尋求人的方法和幫助時,聖靈卻提醒我,只有神的話語能改變生命。我不能控制審判結果,但深信神才是真正的審判者,因此,我寫信給法官,為的是要見證神!要公開宣告:「惟有神的話語能改變人的生命......」,要求法官判女兒接受福音戒毒。

  求死的禱告

  這封信感動了法官、律師、感化官,甚至其他犯人及聽審的人,法官接納我們的請求,讓女兒回家等候感化報告。可是,偏偏沒有感動女兒,她仍沒有反省,看不到神的憐憫。

  縱然得到晨曦會的同工努力協助和支援,但女兒沒有珍惜,她為了逃避一年訓練期而拒絕接受入住姊妹之家(晨曦會福音戒毒)的申請,還以為可以找律師辯護,期望只罰錢或判入政府的戒毒所短期監禁三個月便重得自由。

  我感到極之傷痛失望,不想面對女兒被監禁的日子,甚至很想放棄自己生命去逃避。某晚深夜獨自在痛哭哀求:「天父,我實在不懂得教導女兒,以至她不懂敬畏你,若不是害怕羞辱你的名......我真的情願死去!但我絕不能讓人在我這個無用的人身上看到這個信仰是沒有盼望的。」

  死而復生

  感謝主......藉著聖經(阿伯拉罕獻以撒),讓我看到自己的自我,因我愛女兒多過愛主。更深的明白和體會主耶穌的話:「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

  十誡中神要我們孝敬父母,又豈會叫我們不愛父母呢?只因為我們先懂得愛主才懂得愛別人。

  經過這死而復生的心靈體會,我知道要放棄的不是生命,而是自己手上的工,要讓神作工。或許女兒要受更大的痛才看到自己的卑微、才懂得何謂自由、何謂愛!

  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拯救誰就拯救誰,我們連乞求也不配,但神郤側耳垂聽我們的呼求,這就是神的榮耀!「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縱然眼淚還未抹乾,但我會靠著主努力去打這場生命的仗,我不再看自己有甚麼......只看天父給我甚麼;我不再看自己可以作甚麼......只看天父要我作甚麼......?

  若我和女兒的生命都能被主使用,成為榮耀天父的見證,一切的苦難都是有意義的,只求天父賜我有主耶穌順服的心和力量「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二十二42)

  感謝主的憐憫,女兒最終接受感化官安排,零九年七月中入住巴拿巴愛心服務團接受福音戒毒。其實,由五月廿二日判刑至等候宿位期間,女兒已戒除了毒癮,感謝主讓我和女兒在這期間有更多相聚時間去重新建立愛。

  女兒很快便投入巴拿巴的生活,每天接受充實的訓練,她不再介意別人如何看她,樂意向人分享見證,以媽媽和哥哥是信耶穌的基督徒引以為榮,她學習與人相處,為自己、為別人祈禱,為爸爸和家人信主祈禱,為得罪自己的人祈禱......學習?恕別人。

  她在宿舍要一次過煮二十人的飯,行山、踏單車、雨汗淋灕下跑步;學習電腦文書及中文打字,為自己定下理想(喜愛兒童工作)。她不但看聖經,祈禱,還主動參加查經小組,她還學會唱彈(鋼琴)多首詩歌,這些事情是她從未想過自己可以做得到的,她知道要感謝主,更知道聖經是神話語,不能離開。

  雖然女兒在巴拿巴的住宿期只是半年,對出來的信心仍面對很大的挑戰,但一切都交託天父!只要順服神的掌管,確信神的同在......無論任何苦難、咒詛都可成為祝福和榮耀神的美好見證!

  「永生」,不單是將來或死後才得到的,是當人在有限的生命裡,作永恆無限的事情,就是活出上帝主耶穌的生命,這生命在人的肉體離開世界時能活到永永遠遠,就是復活主的永恆生命,這就是永生!

  「天國」,不單是人將來或死後才去到的地方(天堂),是現在還活在地上的時候,是現在還活著的生命裡讓神掌權作王,聆聽和遵行神的話語,神的國便從天上降臨當中、與人同在,當刻......神的國就在地上成了,這就是天國!

  回想某天,與女兒分享時,我說:「生命不是人能掌管的,一切都在神手裡,若媽媽死了......我可以留下給妳最寶貴的......就是手上這本表皮殘破的聖經!」。因為,天地都要廢去,惟有神的話永遠立定!「草必枯乾,花必凋殘,惟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賽四十8)

  當我們在任何苦難當中......在未看見前面的路時......仍能站在神的話語裡,活出主耶穌的生命,確信神的同在,今天,我們就已得著永生,已活在天國的樂園了!

  【一切榮耀頌讚都歸給我們的天父】

  


  

父啊!我沒頂了,你不救我嗎?

國江

  有一條村莊,遇上了大水災,有一婦人被困在屋頂上,情況危急之際,於是禱告求神拯救。不久,有一人乘木伐來到,對那婦人說:「快上木伐,大水來了。」但那婦人說:「不用了,上帝會拯救我的。」再過片時,水已及腰,她繼續禱告,不久,又有一人乘一小艇經過,也叫她上艇。但那婦人沒有上艇,並說同一句話:「上帝會拯救我的。」小艇走了。水已浸到頸部,婦人繼續呼求,又有一小船經過,船上的人迫切地叫那婦人上船。婦人依然沒有上船,也同樣地說:「我深信天父一定會拯救我,祂不會不顧而去。」結果,最後那婦人被浸死了,在上帝面前,她提出控訴:「天父啊!我呼求你多次,為甚麼你不來拯救我﹖」上帝的回答是:「我豈不是已三次叫人幫助你嗎 ﹖」

  於是乃縵帶著車馬到了以利沙的家,站在門前,以利沙打發一個使者,對乃縵說:「你去在約但河中沐浴七回,你的肉就必復原,而潔淨。」乃縵卻發怒走了,說:「我想他必定出來見我,站著來求告耶和華他神的名,在我患處以上搖手,治好這大痲瘋。大馬色的河亞罷拿和法珥法豈不比以色的一切水更好嗎?我在那裡沐浴不得潔淨嗎?」於是氣忿地轉身去了。他的僕人進前來,對他說:「我父啊,先知若吩咐做一件大事,你豈不做嗎?何況說你去沐浴而得潔淨呢 ﹖」於是乃縵下去了,照著神人的話,在約但河裡沐浴七回,他的肉復原,好像小孩子的肉,他就潔淨了。(王下五9-14)

  很多時候,當我們禱告求神幫助,往往會不知不覺地限定了祂的方法,結果阻礙了神在我們身上的作為。

  乃縵為甚麼不用以利沙的方法,因為乃縵心裡其實早已預設神應該怎樣去醫治自己,而且他自己也認定這是最好的方法,所以當他聽到以利沙的方法,是與自己的設定大大不同時,便發怒不願意依照以利沙的吩咐去做。直至僕人的勸諫:「先知若吩咐做一件大事,你豈不做嗎?」才願意接受以利沙的指示,在約旦河裡沐浴七次,後來果真痊癒。乃縵是否不相信神的能力,或許是不服從神的命令,又或許,他認為神應該按照著他自己所定的心意去幫助他,他才會去照著去做。如果是這樣的話,乃縵永遠都得不到醫治,也不會被潔淨起來。

  惟有謙卑到主的面前接受祂的幫助、耐心等候、信心的接受、順服跟隨,這才是唯一得到拯救的方法,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所以不要再只是對主呼叫:「父啊!我沒頂了,你不救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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