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或、及


2304 期(2008 年 10 月 19 日)
◎ 教會語文漫談 ◎ 姚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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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教會舉辦旅行,在主日週刊的報告事項中提到:「凡已報名參加本教會的旅行而未交費用的,請盡快向甲弟兄和乙姊妹繳費。」這則報告犯了語病,讀者看得出嗎?問題癥結在於「和」字,若有人真的依照這則報告的指示去做,向甲弟兄繳費後,又繳費給乙姊妹,他就合共繳交雙倍費用了。

  上引那句子中的「和」字,顯然是連詞,表示並列的兩項都包括在內,項與項之間是聯合關係。在日常生活中,連詞「和」的使用率甚高,如:爸爸和媽媽很愛我(請注意:愛我的,是父母二人,不是父或母其中一人)。聖經裡「和」字的這個用法俯拾皆是,如:「耶穌和門徒將近耶路撒冷」(太二十一1)。

  第一段那句子中的「和」字既然用錯,那麼該用哪個字才對呢?該用「或」字。「或」字也是連詞,卻表示在並列的兩項或數項中選擇一項,項與項之間是選擇關係。例如,你去餐廳吃早餐,餐單上寫著「隨餐附送咖啡或茶」,你當然明白:你只可從咖啡或茶兩項中選其一,不能期望餐廳奉送咖啡和茶共兩款飲品給你。「或」字的這個用法也常見於聖經,如:「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回頭說第一段那則報告的下半句,應更正為「請盡快向甲弟兄或乙姊妹繳費。」

  順帶一提,「及」字作為連詞使用時,用法跟「和」字大同小異,同樣表示並列的數項都包括在內,項與項之間是聯合關係。不同的是,用「及」連接的項目多在意義上有主次之分,主要的項目放在「及」的前面,例如:基督教聯合書展現正舉行,展品包括圖書、影音產品及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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