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事難為 難為執事


2239 期(2007 年 7 月 22 日)
◎ 文林 ◎ 阿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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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從廿年前上教會,認識到執事這個重要的事奉崗位開始,就聽說教會每年都為找人當執事而煩惱,而我亦從來沒有聽過有人說對當執事有負擔,反而是當完執事之後,帶著滿身傷痕離開教會的大有人在,這種現象直到廿年後的今天都好像沒有改善過,究竟是甚麼原因令到當執事成為了教會中的大苦差呢?

  不易滿足的會眾

  教會接納新朋友是不需要面試的,無可避免地教會可以有富裕的商家,大學博士,一身兒女債的中產,或是拿終援的新移民,而每個進到教會的人都可以有不同的期望,執事會要在會眾背景差距這樣大的情況下滿足大部分人就變得很不容易。

  例如有人以為教會是實現耶穌愛世人的地方,資源應放在對會眾的關懷及支援上,也會有人以為教會的目的是實踐大使命,應該運用資源在傳福音之上,但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如何滿足兩種不同,卻似乎同樣是對的要求?雖然沒有人可以理所當然地以為教會一定要滿足所有人的需要,而教會本身似乎也沒有這種責任,但會眾的期望卻不會因此消失,反而是如果有某些會眾的要求沒有被重視,埋怨就很容易產生,面對埋怨,執事會自然是首當其衝了。

  屬靈正確的包袱

  教會是上帝在世界上具體的實現,所有影響教會的決定都應該求問上帝,這種「屬靈正確」的觀念很多時反過來成為了執事會在決策上的包袱,特別是當我們事無大小也要求問神,上至教會的大方向,下至會議室要更換冷氣,如果沒有一些在聖經上的考慮,總有點說不過去似的,為了滿足這種「屬靈正確」,執事會惟有多花精力與時間去解讀所謂上帝在每件事上的心意如何,然而聖經不是通勝,不可能對大小事務都有清晰的指引(《通勝》也不能......),結果決策效率嚴重地被拖延。

  聖經教訓的解讀

  不同的人,對於如何解讀上帝在某事上的心意可以有不同的結果,而得出的結果往往是很主觀的,我想這也是難為執事的另一個因素。當然,如果執事會各人所領受的是一致的話,事情固然容易一點,然而更大可能的是,同樣出自聖經,對同一件事,每位執事所謂從上帝得來的亮光或教訓卻可以全然不同,要愛心還是要紀律?要更新還是要珍惜?

  我們或許不承認,我們其實對如何運用聖經的教導缺乏了實施上的標準,執事會對要如何落實聖經教導的問題上,在教會中就很容易出現分歧,我說要花錢擴展神的國度,你說要忠心做好管家,一分一毫也要用得合乎真道,當兩方的意見也有實實在在的聖經基礎,你說怎樣妥協?再者,如果執事們各自都以為這是神給他的指示,不可能因為體貼人的決策而隨便更改,偏執反而容易形成,偏執一旦形成,那分歧對立就更難找到妥協,所以說執事會是最講求在主內合一卻最不合一的地方。

  單一封閉的文化

  如果某種偏執沒有被反省及糾正,漸漸會在會眾之間累積(要知道這些東西也是合乎聖經的......),那時偏執不再是偏執,反而成為了教會的一種行事文化,相對於會眾可能有不同的期望,單一的文化會令到會眾聽不到其他不同的聲音,所以我們不難發現,當完執事滿心失望離開教會的人,通常是那些希望帶來改變的弟兄姊妹,因為他們所觸動的,不單只是一兩個反對的意見,還是一種由教會行事傳統而來的壓力。

  一點意見

  作為一個平信徒,筆者沒有甚麼解決問題的方案或策略可以提供,事實上筆者對這種現象是否可以得到改善是很悲觀的,只是還有一點意見希望分享一下。

  從執事會以內看,對於某些教會事務性的決定,我們是否真的需要地引經據典,事事求問呢?還是我們相信既有上帝的託付,就可憑良知實實在在的看需要,看對會眾影響,看資源,這樣做是否有助減小從各人對聖經有不同理解而來的衝突呢?請不要誤會我在提倡人治教會,我只是以為在聖經的大原則與實際應用之間要取得一些平衡,正如大原則上我們都應該孝順父母,但究竟我們是否需要每餐餧父母吃飯呢? 如果我沒有餧,是不是因此變得不孝呢?

  如果你看保羅對提摩太有關教會收容寡婦的教導(提前五3-16),你也會發現保羅其實都是在運用一般的常理或是他看到的某些現象,推斷出年青寡婦可能有的問題而建議她們嫁人,以此平衡教會資源有限的事實與救濟真寡婦的責任,但如果保羅只顧以上帝愛世人的標準處事,他就不會以為教會只應收容六十歲以上的真寡婦,而應該任何的寡婦也要收容及照顧。

  所以如果教會冷氣壞了,執事們只需要運用一般的常識(例如有沒有可能修理,教會有沒有錢買.......等等)去考慮是否應該更換一部新的,而不是要求傳道人走出來說一篇「教會更換冷氣的屬靈意義」的道,然後禁食祈禱,讓聖靈去感動大家才可以作決定,我們要明白上帝差派執事到教會服事,某種意義上是替上帝照管教會(提前三5),我們當然不能將這種觀念無限擴大成為另一種極端,但至小應該相信,上帝是放心將是否應該買一部新冷氣的決定交給執事的。

  從執事會以外看,身為會眾,究竟我們所謂對執事會的支持是如何的一回事?我們是否真的可以開放地加倍的敬奉各執事?(提前五17)還是我們其實都在各取所需,能夠回應我自己的處境或要求的,我就相信及支持,無法滿足自己的,我們就抱怨指摘,甚至借聖經去加以打壓?

  無可否認,上帝的心意或聖經的教導從來都是教會行事最高的標準,但如何解釋及落實這標準卻可以是南轅北轍,一切似乎是源於會眾對信仰有不同而主觀的理解。畢竟,宗教信仰難免有主觀的成分,但當某些由主觀理解結聚而成的教會文化沒有推動教會向前之餘,卻反而絆倒了其他有心志的弟兄姊妹時,我們很可能已經走上了保羅所說以敬虔為得利的道路了。我們何時才可以讓執事會真真正正成為推動教會向前的監督,而不是弟兄姊妹離開教會的缺口呢?這不單是執事自己需要反省的問題,也是會眾需要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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