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六1-9;詩一一九1-8;來九11-14;可十二28-34
甚麼是簡約思維,以最簡約形式表達出最豐富的內容。從這個意義來說,簡約才是真正的豐富。因為「一切具體的、都是有限的」,只有最簡約的東西,才具有最大的構思和想像的空間。今天試看看耶穌如何拆解文士從繁瑣的誡命條文中的提問,以化繁為簡的原則,找出律法中最重要的內容來。
從經文中,我們看到有一個文士用他的專業來試探耶穌:「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呢?」
耶穌面對這樣的試探,祂不只回答,還買一送一,把第一和第二條大誡命也一同回答。耶穌對他們說:「第一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第二是:『要愛鄰如己。』」(29-31)這是引用申命記的話,也是猶太人每天早晚要誦讀的經文,其大意是:上帝愛以色列人,與他們立約作他們的主,使他們得福,故此以色列人要盡一切的愛去愛這位獨一的主。第二條便是:「要愛鄰如己。」(31)這是引用利未記的話,摩西教導以色列人,在上帝的愛裏,要怎樣生活,與人和睦共處,其中最重要的是「愛鄰如己」,這是需要學習,不是想怎樣去愛便去愛。這兩處經文合起來,告訴我們誡命中最重要的是「愛」,而「愛」的源頭便是上帝。新約使徒約翰解釋「因為上帝就是愛。」(約壹四8)是上帝先愛我們,我們才明白如何去愛。
由此可見耶穌不只是在回答,更重要的是要把真理講清楚。耶穌用幾句話很清楚明白地說出第一和第二條誡命的重要,甚至用肯定的語句說:「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31)簡單地說,所有繁瑣複雜的律法規條,都可以歸納到這兩條誡命裏。
文士將摩西提及的誡命編列成613條,記錄在律法書中;其中248條是「應該做的」,其餘365條是「不應該做的」。如何能從613條裏揀出一條來呢?耶穌提出「愛上帝和愛人」,「愛」就是613條最大公約數。那麼我們如何能實行「愛上帝和愛人」呢? 今天人與人之間相處的隔膜空間也大。人還活着的時候,以為來日方長,甚麼都有機會;其實人是活在減法的方程式裏,見一面,少一面。有些人相處之道,是不聞不問,這不一定是疏遠;但彼此沈默太久,就連主動都需要勇氣。人生最煩惱的12個字,便是「放不下、想不開、看不透和忘不了。」這些都需要上帝的愛來填補這個隔膜的空間。
當耶穌解答完之後,這位文士對耶穌的答案來一個重述,並強調這「要比一切燔祭和祭祀好得多。」
文士所理解的是從內心作一個出發點,以致一步一步在行為上表達出來,這與昔日他所了解的有所不同。他開始知道內心能影響行為,而不是行為影響着內心。外在遵行律法只能暫時改變你的生活,若要徹底改變,這便要從內心裏更新。耶穌在回應文士的請求時,他在那條誡命裏都強調「愛主你的上帝」和「愛鄰如己」這兩方面都是從心出發,不是從外在行為去改變。文士同意律法的一切總綱都是在「愛上帝和愛人」,但實行起來便有困難,因為在猶太人的思想裏,至少在愛人如己上,他們已將不同他們意見的人視作仇人,而永遠不在可愛之列。如今耶穌引導他們明白到,「我們的上帝是獨一的主」,若從「愛」去思想,便沒有分別你和我了。
在這段經文的最後一節來看,「耶穌見他回答得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上帝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我們怎樣去「愛上帝和愛人」呢? 是根據自己的喜好和方式,決定誰是值得去愛,誰不值得去愛,還是聽從主耶穌的教導去行,從愛的源頭出發去愛呢?
願主開通我們的茅塞,讓我們從愛的源頭出發,化解人與人之間矛盾,更打破隔膜,讓我們活在上帝的愛裏,享受團契帶來的甜蜜。
鍾健楷(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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