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自杀者亲友处境
同行中建立互助关系

2787 期(2018 年 1 月 21 日) ◎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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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杀者亲友经历的哀伤与一般丧亲者不同,教牧或同行者必先了解其处境和需要,才能有效地与他们同走悲伤的路。建道神学院辅导系於十二月三十日主办「危机突袭2──与自杀者亲友同行」讲座,从心理学角度剖析自杀者亲友的心情,并探讨同行者的责任。

  建道神学院辅导系代主任刘佩婷博士指,哀伤过程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杀事件发生後首两年,自杀者亲友的哀伤反应最为剧烈,尤其在事发後一个月内,压力将会急增。她解释,亲友在自杀事件发生後需办理繁复的手续,如约见警方和病理科医生,过程中要反复敍述自杀事件,心灵不断受创,加上又忙於处理殡葬事宜,故短期内将面对急剧上升的压力。

  了解不同阶段辅导目的

  她指,自杀者亲友会经历「羞耻感」丶「被标签」和「被抛弃」等哀伤反应,然而在众多反应中,「被标签」所带来的心理压力最为剧烈。「社会文化对自杀的标签不是放在死者身上,而是放在死者亲人身上,如家中有人自杀而死,一般社会文化会觉得这家人有问题或患有精神病。」因此,约40%亲友拒绝向人透露自杀者死因,长久下去,「隐瞒」亦会造成巨大心理压力,或会感到孤独丶焦虑不安和痛苦等情绪问题。由此可见,自杀事件发生後首两年,自杀者亲友身心均面对巨大压力,她提醒辅导者毋须过分担心,最重要是在这阶段陪伴和保持接触,让他们维持生活的基本节奏和规律。

  第二阶段为自杀事件发生後二至五年,自杀者亲友仍有哀伤反应,但强烈程度稍为缓和,此阶段目标是协助他们重整生活秩序,例如离开自杀现场,迁往其他住处等。第三阶段为事发後五年,自杀者亲友回复至一般亲人离世的哀伤状态,他们慢慢消化自杀事件带来的意义,从客观角度审视自己。惟她强调,每个哀伤者的情况各异,切勿一概而论,重申三个哀伤阶段只能作参考指标,目的是让同行者知道其心路历程,并了解不同阶段的辅导目的。

  自杀事件冲击生存价值

  刘博士称,大部分丧亲家属不需特别辅导,只要有同路人持续陪伴,可帮助他们度过艰难时刻。惟部分人或会经历复杂性哀伤,即持续出现抑郁徵状及身体欠佳状况,他们的自杀风险亦相对较高,尤其有家族自杀史的人,他们不但自责羞愧,更危及自我生存价值,以致产生自杀念头。

  她举例,如子女自杀过身,其父母最大的哀伤是他们失去了「父母」的身分,「丧夫的,我可称自己为寡妇;但失去了子女,那麽我是谁?当父母的影响力丶保护子女的权利也没有了,这是对人的身分最大的打击。」由於他们人生深层的意义受到冲击,因此自杀者亲人比一般人有更高的自杀风险。

  以同理心代入对方处境

  如自杀者亲友是基督徒,面对丧亲悲痛下,其宗教生活亦会有所改变。刘博士指,他们或会因埋怨上帝而拒绝回教会,就算未有即时离开,也会重新调整与教会和弟兄姊妹的关系。此外,大部分亲友均表示,了解朋友们以不同方式关心自己,但同时又明白人普遍想与「哀伤和痛苦」保持距离,内心十分挣扎。她不讳言,教会是一个安静心灵的好地方,丧亲者都想重回崇拜生活,然而原有教会或盛载了许多与自杀者的回忆,故他们可能会转换教会,同行者应表示体谅及明白。

  她续言,「安慰」的拉丁文有「与你一同受苦」的意思,反映安慰者须开放自己进入苦难中,过程中最重要是有同理心。她解释,同理心有别於同情心,前者是进入对方的处境,了解其看法後,抽身以自己的角度作合适回应;後者则是一种情感,虽感同身受却不能抽离,过多的同情心会令人失去客观视野,甚至慢慢变得麻木。「同理心在助人过程中十分重要,单有同情心不能做到有效的助人工作。」

  她表示,哀伤者不会二十四小时处於悲痛状态,总有喘息放松的时间,同行者要把握这些时刻,一点一滴地为他们寻回欢愉的感觉,过程漫长却需要一起经历。「一个人受了这麽大的打击,很难自己重新站起来,即使做到,可能都会一直怪责埋怨世界和身边的人。」因此她强调,唯独陪伴才能令丧亲者重建对人丶世界和上帝的希望,慢慢走过哀伤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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