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納自己與神人復和
第 2723 期(2016 年 10 月 30 日)
◎ 要聞
香港神學生聯禱會已於十月二十二日,假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主辦「二零一六神學生聯禱日」,主題為「主啊!使我們與袮復和、與人合一」,中國宣道神學院靈修神學講師蔣賴玉芳女士指上帝已全然寬恕人的過錯,籲信徒接納自己的生命,與他人和自己和好。
她指,希臘文「寬恕」一詞有放下、釋放和完全原諒的意思,又引述古倫神父所言,指「寬恕」就是不檢舉對方未能達成目標,同時放棄指責的權利。她提到《約翰福音》八章一至十一節,指耶穌面對通姦的婦人,不但沒有指責和檢舉,更放棄了討債的權利,叫她不要再犯罪便寬恕了該婦人。她又談到「復和」,強調復和唯一路徑就是寬恕,若繼續指責對方及沒有放下追討的權利,就不會有復和的可能,因此寬恕最終是要使雙方能重新和平相處。
寬恕自己 與人復和
蔣賴玉芳女士從上帝的寬恕中看到恩典,第一是衪放棄了對人追討的權利,使人享有免於被指控的自由,也免於面對指控的羞恥;第二是縱然人本該不受接納,但上帝仍接納我們;第三是因上帝的「自我捨棄」,人與上帝間的敵對鴻溝得以跨越,使彼此相聚再次成為可能。「我們要接受與上帝相聚的邀請,以感恩和自由的心與衪交往,並將衪的愛延伸至他人,使你我復和,與人合一。」
她強調除了與他人復和外,更要與自己和好,因為無法接納自己的人,也無法跟其他人和平相處。「寬恕自己是合一職事中的根本,也是人和人復和最重要的條件,否則合一不可能發生。」惟她坦言,人要與自己過往生命復和是最艱難的任務,因為過程中必須接納自己的不能和有限性,這是人不喜歡面對的。她引述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的說法,指「未能達成目標」是人的宿命,也是罪對人的折騰,結果產生不滿足、孤獨和罪疚等感覺,並形容這種狀態是人性的一部分,不能靠人的智慧或好行為去消除。因此,她認為唯一的出路就是勇於接受上帝對我們的寬恕,儘管人是不完全和滿有缺點,但衪的愛可跨越與人不和及自我拒絕的折磨。
至於與自己和好,意思正是接受上帝對我們的接納、停止控訴自己,讓我們能從抱怨與苦毒中釋放出來。她重申,上帝已全然寬恕和接納我們,籲信徒接納自己過往的生命,如拒絕這份「自我接納」的邀請,即等於拒絕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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