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小離家,外出求學,後來嫁作人妻,居住在馬來西亞。回家的次數不多。孩子小的時候,常是趁着假期,短暫的回香港探親。兒時在港的人事物漸漸變得模糊,我忘了很多的地方,也記不起自己曾經為某些人某些食物瘋狂。屈指一算,在馬來西亞的日子比在香港的日子還長。年少的我,地理常識不佳,根本不知道馬來西亞在何方,更從沒有想過自己會有一天住在這片土地上,以她為我地上的家。
《使徒行傳》提到,上帝「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並且預先定准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徒十七26)原來我在馬來西亞居住,上帝早已在我的人生帳號裏,寫下出生地為香港,住址為馬來西亞,將來在哪裏,暫時不可能知道,但我腳所踏地上的疆土上帝早已劃定。
為甚麼要定准人類所住的疆界和年限?二十七節告訴我們原因 「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簡單來說,上帝希望我們無論住在哪一個地方都得尋求祂,認識祂。
想想看,其實無論我們在哪一個國家的疆土住着,我們只有一個大目標,就是要認識和服事上帝。在這短暫的人生中,我們都是過路客,將來有一天會回家,回到天上的家,回到那永恆的疆土,一個永遠的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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