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家立室


2641 期(2015 年 4 月 5 日)
◎ 親密關係 ◎ 李樊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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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是人生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大的事!!!

  四月四日是兒子曦明與未婚妻浣茵結束十七年戀愛長跑,正式成家立室的日子!感恩的是在過往的日子看見他倆能同心去事奉神,盼望在將來的日子裏這家能見證榮耀神,嘉琦在天也會雀躍。

  我主張若經濟許可新婚夫婦與父母分開住,先適應二人世界最要緊。若與其中一方家人同住,本來與家人同住的不需要太大的適應,只是床上多了一個人;但新加入的成員是全新人生的開始,不但第一時間適應伴侶,也要適應同住(伴侶的)陌生的家人!

  結婚後才是開始真正的相處,拍拖期乃是互相吸引,浪漫,憧憬階段,說不上真正的相處。記得當年蜜月後的第一個晚上,嘉琦與我商討未來五年的計畫,倆人就協商共同目標,經濟狀況,包括各父母的家用,儲蓄、開支、生兒育女、雙方未信主的親屬、信仰生命⋯⋯讀神學等等,禱告求主從那晚開始帶領和祝福這家。我們不作夢,婚姻需在所有生活事上彼此磨合、沒有早知、以為等,這家便會自動的榮神益人!

  聖經命令要孝敬(雙方)父母,有些甚至雙方親屬也照顧。作為母親的我,已嘗到兒女和他們的另一半愛我的滋味!我會讓子女真正「離開父母」!以後只旁觀、聆聽、提議、分析,由兒女自己決定和自選的生活方式,我會努力學習更深入解他們。

  人有優缺點。喜歡的時候優點仍是優點、不提缺點;不喜歡的時候優點變成缺點、缺點便是數算對方的皇牌,甚至成為吵架、離婚的原因。

  想對方改變,首先自己先變!單為對方改變, 心裏只有委屈,心有不甘,更多挑剔; 相反為自己的婚姻努力,會心甘情願,會包容。

  要求對方改變,不是用時間、次數去計算,還要盡自己責任和努力,因對方從未答應或承諾你去改變。但若改變是你單方面的事,對方沒有作出要求,你自動自發自願去改變,只是為自己而作,先做好自己,為對方禱告。改變對方的是神!要彼此為婚姻立業、心甘情願為婚姻捨己。

  我和嘉琦彼此非常恩愛,是眾所皆知可作見證的,感謝主。

  若能放下自我,接納彼此真實感受;互相尋求解決方法,建立和睦的關係,才有真正令人羨慕榮神益人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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