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争议」讲座
各界讨论同性伴侣权益
第 2630 期(2015 年 1 月 18 日) ◎ 要闻
同志运动近年闹得热哄哄,在社会引起愈来愈激烈的争议,甚至世界各地均有具争议性的案例出现,备受关注。明光社於一月三日假温莎公爵社会服务大厦,举行「同性婚姻争议」讲座,邀请宗教界丶学术界丶法律界及同性恋运动的倡议人,共同探讨同性婚姻问题,多位讲者更藉此讨论同性伴侣权益,场面气氛平和。
彩虹行动发言人陈诺尔支持民事结合,他认为现行婚姻制度是特权,夫妇在缴税丶申请公屋丶处理遗产甚至探病都较同性伴侣方便,大专同志行动成员史绍淇亦有同感,他指同性伴侣可许下终身承诺,然而却无相关权利,对他们不公。至於跨性别资源中心主席梁咏恩则表示,自己并非完全支持同性婚姻,她认为社会反对同志是源於恐惧和不了解,她希望社会人士与同志能多作沟通,放开怀抱去认识他们,关注歧视问题。
浸会大学宗教及哲学系教授关启文表示,很多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人士认为这是基本人权,其实是对婚姻概念的误解,他指同性伴侣已有恋爱的自由,加上国际公约提到男女婚姻权,这是符合天然基础的设计,有潜能去生产後代,若打破规限会衍生许多问题,需思考社会能否接受。
香港天主教区关顾同性吸引人士牧民小组主席陈培佳以宗教角度剖析议题,他指圣经清楚写明上帝要祝福一男一女生育繁殖,治理大地,因此不是立法和平权的问题,信徒应勿忘初衷,遵守上帝的说话。他补充,在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前题下,基於关顾非信徒在社会备受歧视的情况,他认为可订立方便同性伴侣行使应有权利的契约,例如完善缴税及探病等制度。
平等机会委员会前总主任束健铭大律师则引述芬兰案例,他指欧洲人权法庭裁定当地政府并无积极责任推动同性婚姻,在立法时应在社会文化丶历史和哲学中找到共识,处理好修改婚姻定义和伴侣承继权的问题,不能将个别同志问题「斩件」,透过冗长的诉讼程序而达到判决。
这次讲座未有出现过激场面,讲者嘉宾虽然立场不一,但仍能理性讨论。束健铭认为,各方最重要理智地公开表达意见,中间人需持平中立,不要加深持正反理据双方的矛盾,否则将永远无法理解对方并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