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公義、好憐憫


2494 期(2012 年 6 月 10 日)
◎ 教會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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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這一節經文除了給信徒作行事為人的準則,也是給為政者的決策標準。行公義,即依法行事,大公無私,而好憐憫,即愛心關懷民眾,處處為人著想。而最重要的是與神同行,即一切以神的法則、規範、行事為人,討神喜悅。這是建構和諧社會、喜樂之城的鑰匙。可惜今日香港社會,處處輸打贏要,歪理橫行,還要粗聲叫囂,咄咄逼人,開口是要言論自由,但別人反駁時,便說侵犯我的言論自由,這種混淆是非的亂象,在香港大行其道,誠可悲也!

  一、濫用發言權

  立法會本是代表全港市民,立法為民請命,造福市民及監察政府,可惜最近議會上出現一股「拉布」歪風,少數議員對部分政府提案,採用拖延手法,不斷利用發言權,無休止地發言或提出修訂案,迫使提案無法投票通過,甚至要求政府收回提案。雖然民主政治是尊重少數,但少數卻應服從大多數的決定。

  這種有破壞無建設的拖延,只會浪費人力、物力、時間,損失的是全港市民,更甚會加劇香港的內耗,令法案大塞車,全港市民都成為輸家。

  二、濫用新聞自由

  大眾傳媒作為監察政府,為民喉舌,本義不容辭。但無的放矢,許多未經證實的事,卻搶先報道,還說內幕消息,實在誤導市民。更嚴重的是製造新聞,甚至主導新聞,例如從標題已下判語,比「法官」還要權威,有些正在法庭審判程序的案件,應不加評論,卻又大肆批評及揣測,妄下結論,何等狂妄!

  三、濫佔土地

  一場特首選舉潛建風波,才發現香港潛建極為普遍,政府若要嚴格執行拆除潛建物,或恢復原來入則原貌,卻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又遭受業主大加反對,正是有法難依。從法治精神,非拆不可,若從現實情況,又難以貫徹執行,這燙手山芋十分難纏。

  四、濫用司法覆核

  就以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為例,因需要環評報告,拖延便是好幾年。沙中線鐵路也是如此,讓成本多支出過百億元。有時市民或政黨對政府政策不滿,動輒使用司法覆核,耗費大量時間、金錢、精力,令官司一拖再拖,讓香港競爭力自貶身價,損失豈不又是我們普羅大眾!

  聖經明訓,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主耶穌也教導我們:非以役人,乃役於人,施比受更為有福。

  目的就是以眾人利益為依歸,並要凡事謙卑、溫柔。願我們多為當權者禱告,求神給他們智慧能力,在公義與愛心中取得平衡,在公平與忠心上顯出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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