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不能承受的重


2398 期(2010 年 8 月 8 日)
◎ 問道 ◎ 許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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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和一班團友去外地旅行,感覺很不愉快,我們每日有靈修,在旅遊車上也時常唱聖詩,但他們在車上又常為座位起爭執,吃飯時又常因(食送)菜生怨言,真是沒有禮貌。基督徒時常講一套做一套,究竟如何才可以做到表裡一致?

  這其實也不算是一個問題。對於表裡不一、講一套做一套的人,除了加以口誅筆伐,還有甚麼好說的呢?因此,與其在你的投訴之後另加幾百個字去鞭撻他們,我反而想借這個機會為基督徒的沈默大多數說幾句公道話。

  長久以來,基督徒都背負著一個沈重的擔子,就是在一般人的印象裡,基督徒應該是一群溫文爾雅、天真無邪、老練世故、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吃人間煙火的世外高人。而神奇的是,這個三百六十度的轉變,就是在他「決志信主」的那一刻,一次永遠地發生了。自此以後,他的生活就彷彿「披戴」著主耶穌基督(羅十三14;加三27)。他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要以基督為榜樣。就如使徒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

  不過,雖然這些生動的意象活潑地描繪了基督徒努力的方向和目標,卻並不表示他們業已到達了那個階段。就用主耶穌論「重生」(約三3-8)的觀念去理解,生命由誕生至茁壯成長,也總要點時間罷?怎麼能夠期望一個正常的人,不需要時間、經歷的鍛鍊,一下子就脫胎換骨變成完全另一個人?要是給人看見稍有「低於標準」,或者只是有別於一般的「屬靈典型」,就往往被提高到一個信仰和道德的高度去理解,成為了「虛偽」、「表裡不一」、「講一套做一套」。而我要說,這是絕對不公道的!

  問題的癥結是:倘若每個基督徒都以「更像我恩主」作為他們個人努力的目標,那將會是一幅相當美麗的圖畫。但如果將一個抽象的完美模楷視為現實人格的絕對標準,並以之作為量度每一個基督徒的尺度,那就大有問題了。在現實中,不同的人因著自身的限制而未能到達此境界,而現實卻對他們有如此要求,便很容易造就了成批表面上是這種表現,背地裡卻完全是另一回事的「教徒」了。並且面對這嚴峻的要求,信徒往往就連嘗試的勇氣和動機都沒有了:「我又不是耶穌,我又怎可能做到?」這也解釋了教會中的青少年一旦過了主日學乖孩子的階段,也就頭也不回地摒棄這不可能的要求了。

  效法基督並不是追求一個絕對完美的抽象人格!再說,主耶穌其實也不是一個沒有性格、任由人搓圓壓扁的「好好先生」!司徒德(John R. W. Stott)在他一本早期的著作形容主耶穌為一個極具爭議的人(Christ the Controversialist)。效法基督,就是效法他坦然活在上主面前,作一個順命、蒙愛的兒女,不必因為要得到人的認可而弄虛作假!正如保羅說:「然而我們到了甚麼地步,就當照著甚麼地步行。」(腓三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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