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肢体」(上)
第 2402 期(2010 年 9 月 5 日) ◎ 教会语文漫谈 ◎ 诸葛空城
空城在教会内除非是照读某段原文,否则一般都会用「主内同人」、「弟兄姊妹」或「教友」、「会友」代替「肢体」一词。「肢体」一词固然有其「相互配合」、「组合互动」、「同体分工」、「共荣共辱」等深刻的含意,比喻诚然具体恰切,但把教友直接唤作「肢体」,总觉与汉语语用习惯格格不入。
查《圣经》旧约中用「肢体」一词,都是实指身体部分而不含比喻色彩(不比喻作会友或弟兄)。在新约保罗的多篇书信中,才开始以「肢体」为比喻,说明各教会或教会同人是耶稣这个主体中的不同「肢体」;用意在表明作用不一但同为一体的意思。保罗思想向来深刻而缜密,设喻精到而达意,「肢体」一例,可谓个中表表者,值得欣赏和重视。如果我们用现当代修辞概念去讲,保罗所用的「肢体」,是一个比喻中的「喻体」部分。在行文或讨论的过程中,利用比喻把难明的事物具体化,效果当然不俗;但读者若只断章取义,随意割裂喻体部分充当教会用语,弄到在整个完整比喻中给分割出来的「肢体」身首异处,有时却是弄巧成拙。
《以西结书》第三十四章三十一节有「你们作我的羊,我草场上的羊」的话,大家都知这是以「羊」为喻体,但习惯上却没有人会在教会中讲「请各位『羊』在散会后留步」的话。同样,《诗篇》第一百一十九篇一百零五节:「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句中「灯」和「光」都是贴切的喻体,但总不成就直接把「主的话」说成「今天大家一起查考一下『我脚前的灯』」—用语陌生或过分讲求以默契为沟通前提,结果是把某个用语变成了「专门术语」;「专门术语」的好处当然是够「专门」,缺点却是难于普及,并会因此而造成不必要的隔阂。
至于空城反对在日常用语中使用「肢体」的具体理由,下一期为您细作分析。(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