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弟妹的独生子女
第 2158 期(2006 年 1 月 1 日) ◎ 真情真性 ◎ 朱小海
有一个画面,小时候看电视常常看到,就是一个几岁大的小女孩,手拖着一个小弟弟,背背着一个小婴孩。现在香港出生率低绝全球,此情不再,有的话,也可能被指为虐待儿童。那是一个贫困的年代,一屋子女,父母在外操劳工作,鞭长莫及,当哥哥姐姐的自然肩负着照顾弟妹的责任。那时候没有甚么教仔理论,一切土法炼钢,反正若不兄友弟恭,父母就会使出「连坐法」,一并「藤条红烧猪肉」。所以兄弟姊妹间必须互相磨合,以至互相补位。
今天若还有家长敢用这种家教法,一定遭我们尊贵的教育学者口诛笔伐。不过赛后检讨一番,我却感到那个年代的哥哥姐姐们,长大后普遍较具责任感。此无他,环境所迫,别无选择,所以练得一副好身手。其实责任感这回事,后天的培养多,先天的本性少──甚至有点有违本性:可以不负责任的话,谁想担负?
我无意为过去粗糙的家教方式说甚么好话,我只是慨叹时下许多年轻父母太过疼爱子女,虽然生了两三个孩子,却让长子或长女活得俨如「有弟妹的独生子女」,不懂照顾弟妹,管教弟妹,成为他们的表率。有些父母认为,子女的功课压力很大,课余还要学十八般武艺,若仍须照顾弟妹,岂非百上加斤?何况子女年纪小,怎么照顾得来?
其实人与人之间一旦有任何「关系」,就自然产生权利与责任。兄弟姊妹是一种关系,所以当中就有权利与责任,当该隐向上帝「发晦气」说:「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创四9)正好反过来提醒我们:原来我们有责任看守我们的兄弟姊妹,他们绝不是与我何干!当父母不要求当哥哥姊姊要承担照顾弟妹的责任时,这种关系就只剩下权利关系,于是我留意到现时一些小哥哥小姐姐,只懂行使哥哥姐姐的权利,要求弟妹顺服自己,却忽略了自己也有教导的责任,甚至要学会为弟妹牺牲自己的某些权利。
人与人之间若没有「关系」,就无所谓权利与责任;若有「关系」而没有处理好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反而产生问题,所以「有弟妹的独生子女」比起真正的独生子女,将来可能要面对更大的成长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