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頂一撮頭髮染成啡色的兩歲男童,昨凌晨四時獨自在旺角街頭遊蕩......。男童母親三十分鐘後始驚覺兒子遺失,到警署報案,她報稱原帶著兒子到茶餐廳與友人聊天,未察覺兒子乘機溜走。警員向男童母親警誡一番後,准她領回愛兒離去。」《明報》8.3.2005
三十五歲的母親凌晨四時帶著兩歲大的兒童在旺角茶餐廳與友人聊天,已是駭人聽聞;她把兒子頭頂一撮頭髮染成啡色,似足「無敵掌門人」幾個節目主持人,更是叫人為之側目。可以想像這個婦人多數聲音沙啞,叼著煙在口沫橫飛,她的友人也是物以類聚相貌不凡,兒子無聊之極才走開了,她竟慒然不知,半個小時後才發覺,大驚之下走到驚署報案。
記者拍下這個出走幼童的照片,眼睛大大膚色白皙透紅,十分伶俐可愛。據云途人看見他獨自過馬路險象橫生,報警後警察很快到場,起初幼童對警察叔叔不理不睬,答非所問,甚至扮鬼臉,及至警察特意買來朱古力棒希望逗他說話,他就一手把朱古力棒搶過來,牢牢不放,但仍不發一言。兩歲大的孩子練就出一身天不怕地不怕的本領,夠膽在「不夜天」的旺角街頭昂首闊步,可見其母親教子有方;只是小朋友情有獨鍾朱古力棒,童真依然未泯,始終是天真爛漫的小童。昔日耶穌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肯定這位兩歲大的小孩子也為耶穌所愛。
只是世上有不是的父母。凌晨四時許,孩子該在家中睡得正濃,床頭擺放著小熊小狗或甚麼的。鄰房的父母雖然也是在夢鄉,但應當警醒的守候著,遇上孩子咳嗽或因做惡夢而驚醒嚎哭,即使在攝氏八度的寒夜,父母仍第一時間的走過來看孩子,掃掃他的胸口,為他蓋好被子。
沒有父母可以在凌晨四時帶孩子到旺角喝茶聊天的,在歐美許多國家這早已違法,父母必遭檢控。只是在香港這個價值觀早已扭曲的社會,母親不單止在午夜後帶幼孩出街,甚至把他的嫩髮染成一撮啡褐色。許多小學老師說她們最怕染了髮的女性家長,她們大多脾氣暴躁凶神惡煞。染髮也許有其自由,昔日保安局長葉劉淑儀也曾為染髮自辯,只是自己的頭髮可染,孩子的頭髮千萬不要染,因為你染了他們的髮,接著就會污染了他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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