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和英軍簽訂的南京條約,是因為滿清失守多個重要城市,兼且大軍壓境,以致有城下盟的議和。而且道光皇帝授權耆英為欽差大臣,和伊里布全權與英方代表砵甸乍(璞鼎查)進行交涉。因此早於八月八日經已派出兩江總督牛鑑、五品軍功頂戴張喜、外委陳志剛、謝繼超、劉建勛等五人把照會帶到「臬麗華號」交給砵甸乍,由英方商洽條約的細節。英方首先任命總管領事麻恭(Major Malcolm),譯員有羅伯聃(Robert Thom)、馬儒翰(John Robert Martison)、郭士立牧師(Rev Karl Frederich August Gutgleff)等四人與中方代表,談論貿易及賠款事,而談判得非常審慎,至八月十二日麻恭等四人,亦曾到南京儀鳳門的淨海寺,逐條討論,英方要求賠償二千一百萬銀元。至二十日,耆英、伊里布、牛鑑三人應砵甸乍到「臬麗華號」旗艦進行會談。
當耆英、伊里布和牛鑑三人登上英國旗艦之後,一新耳目,深深體會到「夷船堅炮猛」,實非傳聞。其間中方雖然有意不將福州作為通商口岸,但在勝利的英方壓力下,滿清終於照所擬定的十三條款作為定準,接受了割地賠款的條約。並定八月二十九日由耆英率領一班代表團到「臬華麗號」舉行簽字儀式。
在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十一時左右有中國官員五人登上「臬華麗號」參加簽約儀式,主要簽約人為耆英、伊皇布和牛鑑三人,英方只由砵甸乍為代表。據簽約之後,由畫師繪一張中英雙方官員五十六人的合像,作為歷史性的紀念。這些畫師首先起一張草圖,編定各官員的號碼,然後逐個繪畫。四十號是郭士立牧師,顯然他是為四十一號牛鑑作傳譯;十二號羅伯聃為十一號耆英作傳譯;三十九號馬儒翰為十號伊里布作傳譯。有說南京條約是西教士敦士立失師所出的主意。但實質是由馬儒翰根據英國首相巴麥尊(Lord Palmerston)所提出《對華條約草案》起草起行,翻譯官員只是傳話而已,一切細則是由砵甸乍決定,翻譯官員是沒有決策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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