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教會資源是否物盡其用?


1941 期(2001 年 11 月 4 日)
◎ 交流點 ◎ 蔡志森(明光社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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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的經濟正面對嚴峻的考驗和衝擊,過緊日子已是無可避免!但教會和機構卻是社會上少數在困境中能逆流而上發展的例子。過去一兩年收購戲院、添置物業、甚至買地建堂的情況時有所聞。

  當然,我們為教會群體在逆境中仍然有強大的經濟力量,神充足的供應和弟兄姊妹忠心的奉獻而感恩,亦不打算評論個別教會的發展計畫是否合適,但如何有效運用神所交託的資源是十分重要的,也是教會和機構應常常反省的。

  首先,教會和機構應盡量共享資源,從資源運用的角度來說,教會禮堂是十分「浪費」的地方,教會愈大就愈浪費,因為每星期大部分時間都是丟空的!另一方面,對於很多機構來說,縱然經常舉辦講座及研討會,維持一間以至多間可容納數十人的課室也是不必要的。一些計畫購置物業的教會和機構,若能建立策略性伙伴關係,互相配合,更能物盡其用,除了不須動用太多的資金去購買一些非經常使用的地方,也可以將神交託我們的金錢用在最有需要的方面(例如扶貧)。

  此外,對於現存的教會和機構,筆者認為如何方便弟兄姊妹和其他機構借用,也是應有的「義務」,除了不應收取高昂的租金(特別是對一些不收費的活動),也不應有太多的限制。當然,筆者完全明白當中涉及很多額外和複雜的行政工作和管理問題,但這主要視乎我們怎樣看待教會或機構物業的心態,究竟我們是管家還是主人?若果教會相信自己只是管家的角色,借用教會地方的機構是大家服事的對象,而不是求助者,態度會截然不同,我們要思想的不應是如何令教會減少麻煩或增加收入,而是如何協助機構和社會團體去服事弟兄姊妹和其他市民。教會應思想如何更多對外開放,而不是只限會友使用。

  當然,筆者也遇過不少很樂意協助其他機構和願意借出場地的教會和機構,但很多時仍是因人事的關係,才能較易借到地方。筆者深信教會或機構有能力添置較大的地方是神莫大的恩典,而最能回應神恩典的方法不是讓偌大的空間一塵不染,而是物盡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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