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早準備、迎接挑戰~基督教反賭波合法化大聯盟行動


1913 期(2001 年 4 月 22 日)
◎ 文林 ◎ 胡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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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已發表的財政預算案,內裡為「賭波合法化」舖路;不少官員言論,正在引導民意支持「賭波合法化」,而某些政黨據報正改變立場,支持政府。面對來勢洶洶的支持「賭波合法化」言論,反對賭波合法化處於劣勢,不用等至五或六月份正式諮詢,政府已成功取得輿論支持;因此,「基督教反賭波合法化大聯盟」已於三月十六日成立,代表有來自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宣道會香港區聯會、中國基督教播道會總會、香港教會更新運動、明光社、突破、工福與專上學生福音團契社關組等,團結教會力量,在不同戰線上反對「賭波合法化」。

  過往,教會團體面對社會事件大多採用回應方式(reactive),但由於教會組織機制在決策過程較為緩慢,待共識達成,事件已明日黃花。進入新世代,教會參與社會運動要更為主動 (proactive),預見問題出現,作好準備,有充裕時間動員信徒。當教會組成聯合組織,又易犯上一切事務由中央制定,而各方團體原來自主性又失去,現今採用網絡合作方式,各自進行反賭波行動,聯合行動表現在支援不同友好團體的行動。筆者預見政府「賭波合法化」諮詢文件一出,採用以快打慢方式,游說及爭取輿論支持通過議案,因此「基督教反賭波合法化大聯盟」建議本港各堂會、機構與服務單位等及早預備,積極發動主內信眾,針對不同對象,表達反對聲音 :

  1) 各堂會、機構與服務單位內部先就「賭波合法化」諮詢討論,取得共識,待諮詢文件一出(預期五月中),就以不同組識名義,直接向當局以書面表達反對意見。

  2) 各堂會、機構與服務單位支持登報聲明及動員信徒參與簽名運動(四月底截止)。

  3) 各堂會、機構與服務單位鼓勵信徒以不同身分(如專業人士、學生、家長及市民等),主動向所在地區區議員及民政事務署等表達意見。專上學生福音團契社關組舉行「年輕人抗議政治團體背信棄義行動-合法遊行的勇敢派對(Brave Party)」,前往民建聯總部抗議他們就賭波事件的取向改變。

  4) 有大專基督徒發起「尼希米反對賭波合法化連鎖祈禱守望」行動。筆者期望各堂會於崇拜或祈禱會,動員祈禱力量,進行屬靈爭戰。

  面前一役,我們同心奮勇作戰,即或我們輸掉,香港教會存無愧良心向世人見證,我們不曾面對罪惡與強權緘默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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