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名不正、言不順的特首夫人辦公室」


1827 期(1999 年 8 月 29 日)
◎ 交流點 ◎ 老冠祥(香港基督徒新聞從業員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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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報章報道,香港特區政府最近在中央政府大樓中,為特首夫人設了特首夫人的辦公室,引起社會人士的關注。

  筆者對於今次香港特區政府為特首夫人在中央政府大樓設立特首夫人辦公室的決策思維模式,感到失望,反映當前港府的高層根本缺乏政治智慧,並且帶頭「不按本子辦事」,陷董特首和特區政府於不義。

  在香港作為英國殖民地一百五十年期間,從未見過歷任港督設立過甚麼港督夫人辦公室,而一些歷任的港督夫人,如尤德爵士夫人,卻受到港人的懷念和尊敬。回歸之後,我們反而要設立特首夫人辦公室,這可謂重大的政策轉變。

  董特首曾公開解釋,她參與一百多個志願團體,許多時要接待外國來港訪問的第一夫人,也有很多外國朋友來港時,想拜訪她,跟她交換意見,因此他覺得特首夫人辦公室設立是有好處的。

  但問題時:特首夫人辦公室若設在中央政府大樓內,是佔用政府資源,使用公帑,則應該要有法理上的根據,並且獲得立法局通過的財政預算內編列開支預算,否則便是「違章建築」,屬於「黑部門」。

  即使有了法理依據,政府在「開辦」特首夫人辦公室時,必需作政治的評估:市民是否接受特首夫人辦公室設立呢?事實上,在特首夫人的形象不佳時,強行設立特首夫人辦公室,只會令人作更多政治聯想,是否有人想「干預」特區政務?也令人聯想到中國人心感惡絕的「枕頭政治」?

  人們會問:究竟這是誰出的主意?其動機是甚麼?是政府高層的「手袋黨」?還是「政府形象顧問」?是高明的公關新招,還是笨拙的「擦鞋」擦過頭的做法?

  特首的解釋,不足令人信服決策是合情合理合法。作為特首夫人,應該以身作則,才能維護董特首和特區政府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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